金安区供销社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供销社农资供应、物资储备、网点服务职能,规范暴雨、台风、暴雪、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处置流程,压实防控责任,提升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供销社系统正常运转及县域民生物资稳定供应。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汛条例》,结合上级供销社及本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管理局工作要求,贴合本区供销社系统基层社、农资配送中心、商超网点、仓储设施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供销社系统所有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在发生灾害性天气及引发的内涝、滑坡、物资受损、网点停运等次生衍生事件时的防范、预警、处置全流程。
(四)编制原则
1.防抗救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统一;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联动;
3.民生优先,先保人员安全、再保物资资产,优先保障农资、粮油等民生刚需供应;
4.精准预警、快速响应,分工明确、协同高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区供销社灾害性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基层社主任、社属企业法人代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办公室,统筹日常应急工作。
(二)核心职责
指挥部总体职责
1.贯彻上级部署,统一指挥全区供销社系统灾害性天气防范处置,决定应急响应启动、调整、终止;
2.统筹应急经费、物资调配,协调属地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联动;
3.督查各单位责任落实,通报灾情、处置进展,事后组织复盘总结。
分岗分责(核心岗位)
办公室:负责预警信息传达、24小时值班值守、信息上报、舆情引导,留存应急处置台账;
综合业务股:督导基层社、网点排查安全隐患,组织低洼网点、危险仓储人员物资转移,保障农资、粮油等民生物资储备轮换,灾害期间统筹物资调拨配送;
财审股:负责应急经费保障、资产损失统计核算;
各基层社和社属企业:落实本单位隐患排查、人员避险、应急处置,第一时间上报险情灾情。
三、预防与预警
(一)日常预防
1.定期排查。每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盯防低洼仓储、老旧网点房屋、农资仓库、冷链设施,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销号;
2.物资储备。按要求储备防汛沙袋、雨衣雨鞋、铁锹、应急照明、抽水设备等抢险物资,农资配送中心足额储备抗旱保苗、灾后补种农资,商超网点备足粮油、饮用水等民生物资;
3.队伍建设。组建系统应急抢险队伍,明确人员名单、联系方式;
4.宣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灾害防范、自救互救知识,提升一线人员险情研判和处置能力。
(二)预警处置
1.信息对接。指定专人对接区气象、应急、防汛部门,实时接收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确保预警信及时传达到所有单位、责任人;
2.预警分级。按天气危害程度分4级,同步对接县域应急响应等级,分级落实防控措施(Ⅰ级为最高级,启动全面应急状态);
3.预警行动。收到预警后,领导小组立即部署防范工作,各单位停止户外作业,排查加固门窗、仓储设施,转移危险区域物资,清点应急队伍、物资到位情况。
四、应急响应(分阶段处置)
(一)响应启动
指挥部根据预警等级、灾情实际,下达应急响应启动指令,通过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全员通知,各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二)应急处置核心措施
1.人员安全优先。立即组织低洼网点、危房、临坡仓储等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全程登记人员去向,确保不落一人;
2.资产物资防护。对农资、粮油、重要商品分类防护,易潮物资垫高封装,露天物资及时入库,受损物资快速清理登记;对仓储、网点断电断气,防止漏电、火灾等次生灾害;
3.应急物资调拨。按“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原则,调度系统储备抢险物资支援受灾单位;灾害期间开通民生物资“绿色通道”,保障农资、粮油等刚需物资供应不中断;
4.险情抢险处置。应急抢险队伍赶赴受灾点位,开展排水排涝、设施加固、物资转运,遇重大险情立即对接属地应急部门请求支援;
5.信息报送。严格执行“书面报告”制度,受灾单位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险情(含时间、地点、损失、处置情况),领导小组汇总后同步上报上级供销社及区应急管理局,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三)响应终止
灾害性天气结束、险情消除,系统内人员全部安全归位、网点逐步恢复运营、次生风险排除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响应终止指令。
五、后期处置
1.灾情核查。各单位全面统计人员伤亡、资产损失、物资消耗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财审股牵头复核汇总;
2.灾后恢复。优先恢复农资配送、商超网点运营,保障民生供应。组织清理受损设施、消杀防疫,修复加固危房、仓储,补充轮换应急物资;
3.复盘总结。领导小组组织复盘,分析防范处置短板,修订完善预案,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履职不力造成损失的追责问责;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区社统筹安排应急专项经费,保障抢险物资采购、演练培训、灾后恢复等开支;
2.物资保障。明确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储备点位(优先在城区经营网点集中储备),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3.通讯保障。应急期间所有责任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值班保障。灾害预警期、应急响应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签字确认,杜绝值班断档。
七、附则
1.本预案由区社负责解释,遇重大灾害后及时修订完善;
2.各基层社、社属企业须依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专项处置方案,报区社备案;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