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66872953/201611-00059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流程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31
发布机构: 金安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3-31
来源单位: 金安区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民用枪支持枪许可办理规范及时间责任追溯矩阵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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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民用枪支持枪许可办理规范及时间责任追溯矩阵流程

发布时间:2025-03-31 10:33 信息来源:金安区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枪支持枪许可的规范化流程和执行流程的相关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枪支持枪许可的办理。
2 服务流程
2.1 受理
申请人或单位到市公安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2 审查
分局治安大队进行审查审核
2.3 发证
经检查合格,发给持枪许可证
3 流程要求
3.1 服务事项应严格执行本标准,完成所有服务流程。
3.2 因服务对象责任无法反馈的,不适用于本标准。
3.3 归档要求执行《档案管理规范》标准。
4 监督考核
4.1 监督
执行《监督检查超标准》。
4.2 考核
执行《评价标准》、《改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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