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6-00032 信息分类: 应急预案及预警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6-16
发布机构: 金安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2-06-16
来源单位: 金安区公安分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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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6-16 17:28 信息来源:金安区公安分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基本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防汛抗旱现场指挥组

(四)灾区公安机关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部门职责及调配

三、洪水、干旱预警分级及应急响应级别

(一)预警分级

(二)应急响应级别

(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四、汛(旱)前准备

(一)应急准备

(二)防范措施

五、灾后响应

(一)应急指挥

(二)现场处置

(三)社会管控

六、后期处置

(一)结束应急状态

(二)维护灾后重建

)开展总结评估

七、应急保障

(一)装备保障

)通信保障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二)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履行公安机关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区公安机关防汛抗旱工作机制,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努力减少因汛(旱)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六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发生汛(旱)情灾害或预报进入汛(旱)情应急期后公安机关的应急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

(四)基本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论述,以抢救群众生命为第一要务,全力搜寻每一名被困人员、抢救每一名幸存者,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旱)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公安机关在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防汛抗旱工作。非灾区公安机关服从市局统一调动。

3、快速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足够警力,第一时间投入防汛抗旱,借助先进仪器设备及其他有效手段,实行科学规范处置、精确高效救援,确保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稳定。

4、整合资源。在做好汛(旱)情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基础上,建立跨地区警力、装备调用机制,并依靠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整合应急资源,形成防汛抗旱合力。

二、组织机构

(一)指挥机构

1、金安公安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

在我区进入汛(旱)期前,分局成立由局长任总指挥,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总指挥,分局科室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称分局指挥部),在区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全区公安机关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2、金安公安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金安分局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情报大队,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负责传达分局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协助指挥部领导指挥调度;全面掌握各地公安机关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为公安分局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

3、金安公安分局防汛抗旱现场指挥组

汛(旱)情灾害发生后,分局迅速组建由局领导带队、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参加的现场指挥组赶赴灾区,指导当地派出所开展抢险救援和维护稳定工作。现场指挥组可视情下设抢险救援、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情报信息等专门工作小组。

4、灾区派出所防汛抗旱指挥部

灾区派出所要在第一时间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当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分局指挥部的领导下,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二)部门职责及调配

1、部门职责:

情报大队:及时掌握、迅速上报警务工作掌握的汛(旱)情灾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灾区社会治安、社会稳定情况;指挥调度警力开展紧急抢险救援,及时处理各类紧急报警求助;组织分析研判,办理向上级公安机关请求增援等事项。

治安大队:全面了解掌握灾区社会面基本情况,加强对社会面的管理和控制,指导派出所做好灾区治安防范工作,维护灾区防汛抗旱治安秩序;强化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守护,指导内部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加大对涉汛(旱)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协调、指导处置因汛(旱)情引发的群体性案事件。

辖区派出所:抢救、转移被困群众,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维护灾民安置点、紧急避难场所的治安秩序,协助属地公安机关调处因灾引发的矛盾纠纷,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接受分局指令处理相关警情,协助政府部门做好防灾动员、避灾疏散工作。维护灾区交通秩序,协助抢修受损道路,对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和分流,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装备运输安全。

政工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公安机关和民警防汛抗旱先进事迹;组织募捐、慰问和牺牲民警抚恤工作,对一线抢险救援民警进行心理疏导;加强应急力量培训。

刑警大队:预防和打击各类涉灾犯罪活动,对灾区遇难的无名尸体身份进行鉴定。

纪委监察:监督、督查分局科室大队及派出所防汛抗旱工作,调查处理各类涉灾违纪案事件。

办公室:抢修因灾受损的通信系统和公安网络设施,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应急通信平台和通信保障。

警务保障室:为防汛抗旱的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提供装备、物资和食品、药品等后勤保障。

其他部门: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结合部门和岗位职责,全力参与防汛抗旱等减灾救灾工作。

2、警力调配

分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组建防汛抗旱应急处突队伍。分局机关组建一支20人的防汛抗旱突击队,指定两名应急联络员(AB岗)负责与分局指挥部的联络,确保相关指令的及时传达、落实。

办公室做好防汛抗旱通讯保障工作,各单位的应急物资装备由分局警务保障室统一保障。

、洪水、干旱预警分级及应急响应级别

(一)洪水、干旱预警分级

洪水预警由低到高分为4个等级,依次为一般洪水、较大洪水、大洪水、特大洪水;干旱预警由低到高分为4个等级,依次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二)应急响应级别

公安分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发布的汛(旱)情预报,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指令,指挥、指导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Ⅰ级(特别重大)响应:全区公安机关启动一级戒备勤务和一级巡逻防控勤务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所有可能调动的警力和治安辅助力量参与受灾地区的应急救援行动。同时,全面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一线实战单位全部警力全天24小时值班备勤,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警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

II级(重大)响应:公安分局可在全区或局部启动二级戒备勤务和二级巡逻防控勤务机制,调动部分警力参与受灾地区的应急救援行动。同时,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各警种、一线实战单位1/2警力全天24小时值班备勤,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警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

Ⅲ级(较大)响应:公安分局可在全市或局部启动三级戒备勤务和三级巡逻防控勤务机制,调动相应警力参与受灾地区的应急救援行动。同时,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分局各警种、一线实战单位1/3警力全天24小时值班备勤,值班局领导和各警种负责同志在岗在位。

IV级(一般)响应:发生一般(IV级)水旱灾害,灾区派出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分局给予指导。

(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因汛(旱)情引发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衍生灾害事故的级别,适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分级规定。

、汛(旱)前准备

(一)应急准备

政府发布汛(旱情)预报,宣布预报区域进入应急状态后,公安分局立即进入应急状态,预报落实应急力量,建立应急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二)防范措施

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水电油气等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同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根据政府发布的通知通告,协助做好防灾动员和避灾疏散工作。

、灾后响应

(一)应急指挥

1、信息报告。水旱灾害发生后,灾区派出所要在第一时间将灾情概况、人员伤亡、建筑物倒塌和采取的工作措施等情况报告分局情报大队,经分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上报区委、我政府和市公安局。

2、分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后,分局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部署,指挥、指导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现场指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后,分局迅速向受灾地区派出现场指导组,了解灾情、险情,指导派出所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力量调动。分局指挥部根据灾区派出所请求或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调集分局机动警力、装备予以支援。必要时,报请市局资源增援。分局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二)现场处置

1、抢救被困人员。发生水旱灾害后,要在第一时间调集刑警、治安等力量,携带器材、装备赶赴受灾现场,搜救被困人员,转移受伤、被困群众,尽最大努力抢救生命。

2、处置次生灾害。对因水旱灾害引起的火灾、爆炸和危险品泄漏等重大次生灾害事故,视情划定警戒区域,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对特殊建筑物实施抢险救灾,对受损道路、桥梁、房屋等危险地段、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防止造成次生危害。

3、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派出所辖区交通秩序维护,实施外围交通分流,对重点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疏散管制区内的车辆人员。及时清除路障、疏通交通,为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装备车队提供带道、护送服务,确保安全通行。对抢险救灾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先清理现场、后妥善处理的原则,快速处置。

4、守护重点目标。加强对党政首脑机关、电台、电视台、水电油气等重点单位,特别是重要物资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枪弹库、金库、危险物品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监管场所的守护和警戒,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防止发生哄抢、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社会管控

1、强化社会管理。强化社会面巡逻控制,维护灾民安置点、医疗救治点治安秩序,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点的守卫工作,指导重点单位加强安全防范,组织群众群防联防。

2、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查找、登记遇难、失踪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处置遇难人员尸体,安抚灾民情绪,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3、严打涉灾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涉灾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从重从快惩处趁灾哄抢、盗窃、抢劫的犯罪分子,依法查处以为灾区募捐为名实施诈骗和借灾害造谣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布预警防范信息,提醒公众保持警惕。

、后期处置

(一)结束应急状态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后,分局结束应急状态,工作重点转向恢复重建。

(二)维护灾后稳定

定期开展灾后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分析,掌握社情民意,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灾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总结评估

及时总结公安机关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在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应急保障

(一)装备保障

加强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建立协储调运机制,购置冲锋舟、救生衣、发电机等救援器材,配备运兵车、指挥车、餐车等装备,做好野外宿营、发电照明、救援防护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食品、药品、饮水供应。

(二)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指挥系统容灾备份机制,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配备必要的卫星电话、卫星通信车等通信设备,确保常规通信设施遭到水旱灾害毁坏后通信联络畅通。

、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启动或撤销由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决定,紧急情况下可由副总指挥长决定。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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