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告知】关于启用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的公告
关于启用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效发挥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在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作用,六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于2025年10月9日启用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10月9日。
二、设置地点
(一)电子警察系统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许继慎路与东城都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2.许继慎路与皋陶大道交叉口电子警察;
3.淠河路与响洪甸交叉口电子警察;
4.磨子潭路与横排头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5.解放路与云路街交叉口电子警察;
6.马巷路与莲香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7.青桐路与清河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8.梅山路与长安北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二)卡口系统
主要功能: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许继慎路与皋陶大道交叉口卡口;
2.许继慎路与东城都路交叉口卡口。
(三)高清视频系统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许继慎路与皋陶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视频采集设备;
2.许继慎路特大桥K0+523M南侧视频采集设备;
3.许继慎路与东城都路交叉口东南角视频采集设备;
4.许继慎路华润雪花啤酒厂南门视频采集设备;
5.皖西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东边视频采集设备。
(四)警用无人机移动交通违法取证采集设备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停车、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采集范围: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辖区内(含高速公路、国、省、县、乡镇道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取证。
设备编号:
341595000010050050;
341597000010050050。
敬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9月22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