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季度,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所公开和执行的均为上级部门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故我局今年至今未发布制定规范性文件关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的落实或者报到信息,也不需要制作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信息。
特此说明。
金安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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