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执法大队 服务电话:0564-3955125/3955126 监督电话:0564-3955309
备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权力清单中强制事项均适用该流程。
流程图: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