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07-00073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经验交流
内容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发文日期: 2020-07-17
发布机构: 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0-07-17
来源单位: 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关于宣传贯彻新《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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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关于宣传贯彻新《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17 10:07 信息来源: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市政务公开办:

按照贵办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金安区立即行动,扎实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抓好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及时转发了《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4号),并制定了金安区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金公开〔20191号),要求各乡镇街、园区,区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意义,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旧版对比表,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抓好宣传活动。我区积极响应市政府办号召,参加了市政府办组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在皋城广场通过宣传展板、新《条例》的要点宣传彩页和现场解读等方式向来往的群众宣传新《条例》。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新《条例》宣传展板,并发放新《条例》宣传彩页材料180份。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宣传新《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引导群众关心、关注政务公开,运用新《条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认真抓好学习培训。522日,我区召开全区办公室工作培训会议,积极组织举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共有480余人集中学习了新《条例》,并安排专人对新《条例》的要点进行解读,进一步提升本地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利用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网)公开新《条例》并转载专家和媒体解读4篇。按照新《条例》要求,对政务公开监督保障15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保证了新旧制度衔接和呼应,同时安排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

四、认真抓好总结提升。各单位及时将新《条例》的宣传贯彻情况报送至区政务公开办。同时,区政务公开办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将宣传贯彻新《条例》情况作为各地各单位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重要评分依据。

 

20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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