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自然资源局对外联系电话
序号 | 联系电话 | 科室负责人 | 科室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科室职责 |
1 | 0564-3955309 | 张亮 | 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6楼610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文书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政治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全系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化管理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2 | 0564-3955312 | 王磊 | 财务股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7楼701室 | 编报部门综合预算并贯彻执行。拟定有关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依法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和部门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3 | 0564-3955321 | 曹天倩 | 资源保护股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8楼807室 | 拟定并实施本区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划补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林地、草地、自然保护地、湿地的监督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宣传国家有关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本区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措施和农地保护。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和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管理、土地复垦并进行监督检查。 |
4 | 0564-3955128 | 王强 | 权籍调测股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9楼907室 | 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本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本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定期组织实施本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分析和分析评价工作。组织并管理本区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资料汇总。负责本区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本区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管理地图编制工作,负责初审出版、展示的地图。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
5 | 0564-3955311/3955129 | 汪汀 | 地质矿产股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9楼911、912 | 依法进行本区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延续、变更、注销、公示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查。依法进行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产品流通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收取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本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管理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实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自然遗迹、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相关管理职责。 |
6 | 0564-3955316 | 雷俊 | 开发利用股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7楼707、711室 |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区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
7 | 0564-3955127 | 熊祖勇 | 法规监察股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9楼905室 |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负责辖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获取批准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非法采伐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依法组织查处国土、林业等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
8 | 0564-3955150 | 许鸿雁 | 规划管理股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8楼805室 |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本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拟定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用地红线图,拟定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受理辖区内各类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的放线和验线工作。负责项目规划用地审核档案的形成和移交。 |
9 | 0564-3933276 | 吴璐璐 | 造林绿化股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828室 | 负责本区国土绿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绿化发展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国有林场、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良种选育、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创建工作。 |
10 | 0564-3933273 | 刁海洋 | 林业林政股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821室 | 承担本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定本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编制并监督执行本区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本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监督本区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将区林业发展中心承担的配合主管部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巡护检查、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值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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