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技术指导下,我局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防治方案,严格落实防灾责任,不断完善防治措施,有效地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金安区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精干力量为组员,及时研究部署辖区范围的防灾减灾工作。在郑州暴雨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成立金安区自然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小分队,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和反应速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大排查、做好防治
我局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3地质队承担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深入排查工作,目前登记在册的灾害点共有27处,建档填卡切坡建房点52户;共调查切坡建房点139处,其中定为切坡建房点共53处,排除88处。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和不稳定斜坡,属于突发性地质灾害,规模全部为小型。
2020年,委托六安市地环站承担了金安区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汛前和汛后的全面深入排查工作。本次目前登记在册的灾害点原共有30处,新增一处,搬迁避让4户,工程治理项目一处。
2021年4月,联合区水利局联合在东河口镇长岭村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和山洪灾害防御撤离应急演练,并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动态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基础调查等各项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创新地质灾害管理模式,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强化属地政府防治地质灾害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省国土资源厅在我区开展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全国地质灾害“十三五”防治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金安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存在问题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认识不足。地质灾害防治时间较长,即使是汛期结束,山体内还涵养着大量水分,容易造成已经开裂失稳的山体继续下滑的可能。由于一般群众主观上认为,汛期过后不会发生什么地质灾害。正是这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二是农民建房缺乏科学知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农民认为建房背靠“大山”是有靠山之说。加上国家严格土地管理,为了减少宅基地占用耕地,一些农民便往山边建房,而在清基时处理不当,切坡角度过大,留下了地质灾害隐患。
三是地质灾害治理力量不足。一方面,我区南边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面广,所需投入的治理资金比较多。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难于筹集治理资金,全面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资金不足。另一方面,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普及地灾防治知识。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灾治灾意识。
二是引导农民科学建房。在农村民居选址时,自然资源部门要把好用地审批关,充分考虑综合防灾和应急疏散的要求,使农民建房避开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农民切坡建房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三是规范工程建设活动。严格遵循“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对在工程建设中违反了客观规律,如打石、取土、切坡、过量抽取地下水、大量砍伐林木等,破坏山体的自然平衡,引发地质灾害险情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防止盲目施工而引发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