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11-00004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内容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日期: 2021-11-12
发布机构: 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1-11-12
来源单位: 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12 10:54 信息来源: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征求单位和公众意见,金安区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0月11日《关于征求<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通过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期间,共收到单位反馈意见2条,公众意见1条,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单位(个人)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及说明

备注

施桥镇

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员作用,做到一员多用,协助村级田长落实职责,做到宣传在基层,保护在一线。

不采纳。村级网格员配置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中体现。

 

张店镇

增加乡镇自然资源中心所人员编制,授权自然资源中心所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挖沙、取土、采石、建厂、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废弃物等行为。

不采纳。人员编制与本方案无关,自然资源中心所拥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具有执法资格;

 

网络反馈情况

20211011日至1111日未收到网络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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