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
为征求单位和公众意见,金安区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0月11日将《关于征求<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通过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期间,共收到单位反馈意见2条,公众意见1条,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单位(个人)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及说明 |
备注 |
施桥镇 |
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员作用,做到一员多用,协助村级田长落实职责,做到宣传在基层,保护在一线。 |
不采纳。村级网格员配置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中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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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镇 |
增加乡镇自然资源中心所人员编制,授权自然资源中心所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挖沙、取土、采石、建厂、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废弃物等行为。 |
不采纳。人员编制与本方案无关,自然资源中心所拥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具有执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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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馈情况 |
自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未收到网络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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