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9-00014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9-01
发布机构: 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9-01
来源单位: 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典型案例】六安市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通报
号: 词:

【典型案例】六安市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通报

发布时间:2022-09-01 15:25 信息来源: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六安市自然资源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整改纠正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问题,切实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有保障、违法必受罚、违规必追究的氛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非法占用耕地实施项目建设等10起典型违法案件予以公开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1.金寨县金福石材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建设砂石加工钢构大棚案。2021年4月,金寨县金福石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占用金寨县汤家汇镇豹迹岩村换冲组集体土地1.6亩(耕地1.2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0.35亩)建设碎石加工厂钢构大棚。2021年5月,金寨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违法占用耕地上新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已自行拆除,罚款44200元已缴纳,土地已复耕。

2.舒城县干汊河镇复元村刘桥组汪某某等9户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案。2019年12月,舒城县干汊河镇复元村刘桥组汪某某等9户村民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拆迁,未经依法批准,占用本村民组集体土地2.16亩(耕地 2.10 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98亩)建住宅。2021年6月,干汊河镇自然资源所通过土地巡查方式发现该违法行为。2021年7月,舒城县自然资源局将该违法行为依法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处理。2022年3月,干汊河镇纪委对监管不力负有主要责任的复元村支部书记立案审查。

3.霍邱县邵岗乡尧塘村白马组张某某非法占地建住宅案。2021年3月,霍邱县邵岗乡尧塘村白马组村民张某某未经依法批准,占用本村民组集体土地0.12亩(耕地0.04亩)建住宅。同月,霍邱县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2021年4月,邵岗乡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物。目前,土地已复耕。邵岗乡纪委书记因包保村群众违建、工作落实不力受到提醒谈话,邵岗乡农经站工作人员、尧塘村委会支部书记、村委会支部委员等相关人员因群众违建、工作落实不力,受到提醒谈话;尧塘村委会主任因未履职尽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非法占用耕地挖田造湖造景

4.金安区南山新区管理委员会非法占用耕地实施好汉冲河道水环境流域综合治理案。2018年5月,金安区南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占用望城岗街道郝家岗村、大岗头村集体土地137.67亩(耕地100.02亩)实施好汉冲河道水环境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22年3月,金安区自然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非法占用的137.67亩集体土地已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没收的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7010平方米建筑物构筑物已没收并移交金安区国资委;责令限期拆除的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84758平方米建筑物构筑物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5.9132万元罚款已上缴国库。2022年5月,金安区纪委给予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南山新区工委委员、工会主任政务警告处分。同时,金安区自然资源局将南山新区管委会破坏耕地涉嫌触犯刑法事项,移交金安区公安分局依法追究。

5.叶集区重点工程管理处非法占用耕地实施西小河河道整治案。2019年12月,叶集区重点工程管理处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叶集区史河街道史河湾村谢元、楼台、油坊组以及花园村上洲、下洲、河嘴村民组集体土地170.70亩(耕地 68.35亩)建设西小河河道整治项目。2022年6月,叶集区自然资源分局立案处理。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6.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管理处非法占用耕地实施金石湾公园案。2021年1月,裕安区重点工程管理处未经依法批准,占用294.54亩(其中耕地124.179亩)集体土地,新建金石湾公园。2021年1月20日,六安市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后,立即责停并依法立案查处。2021年1月24日,裕安区重点工程管理处退还非法占用的294.54亩集体土地,并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草坪、公园道路等),恢复土地原状。同时,裕安区政府责成裕安区重点工程管理处、六安高新区管委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责成裕安区重点工程管理处、六安高新区管委会向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非法批准使用土地

7.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城北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非法批准使用土地案。2019年期间,安徽六安金安经济开发区城北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擅自将279.55亩国有土地批准给多家企业使用。2020年3月,六安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已宣布无效,非法批准给多家企业使用的国有土地已收回。2020年12月,六安市纪委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城北现代产业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政务警告处分。

四、非法占用土地

8.金寨县金江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21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六安市自然资源局对金寨县金江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占用23.38亩(农用地20.71亩,其中耕地4.48亩)集体土地建设石料加工厂房问题予以挂牌督办。2021年9月10日,金寨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2021年11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非法占用的23.38亩集体土地已经退还,15.587万元罚款已上缴国库,4338平方米碎石加工厂房已没收为国有。2021年12月3日,金寨县自然资源局对负有责任的金寨县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给予提醒谈话。2021年12月7日,金寨县行政审批局对负有责任的监督管理科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

9.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非法压占土地案。2021年1月,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擅自与霍邱县新店镇陈埠村村民委员会达成协议,租用该村集体土地46亩用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附属用地(堆放弃土)。2021年9月9日,霍邱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2021年10月19日,该公司退还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40.264万元罚款全额上缴国库。霍邱县纪委监委对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新店镇副镇长给予批评教育,对监管不力的县第一人民医院基建科科长给予提醒谈话。

五、设施农业项目违法用地

10.六安市亘云生态有限公司违法实施“四季亘云”项目案。2021年10月,六安市亘云生态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叶集区三元镇四林村长庄组180亩(其中耕地114亩)集体土地,新建“四季亘云”设施农用地项目。2021年12月16日,六安市自然资源局巡查发现后立即责停并交办叶集自然资源分局调查处理。2022年3月10日,六安市亘云生态有限公司已退还非法占用的180亩集体土地,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高空滑道、办公用房、停车场等),恢复土地原状。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