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10-00033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文日期: 2021-10-11
发布机构: 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1-10-11
来源单位: 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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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1 16:13 信息来源: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田长制”的工作要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草拟了《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

二、征集方式:

(一)书面征集。邮寄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皋城东路407号6楼610办公室,邮政编码:237000;

(二)电子征集。发送至电子邮箱jagt3313591@163.com

来函信件和电子信件请在信封右上角和电子信件标题注明“田长制征集意见”字样。

三、联系人:詹阳阳,联系电话:0564-3955125。

附件:《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1日

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精神,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文件要求,到2021年底,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重点,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田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每块耕地都有“田长”进行管理;进一步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以田长制为抓手促进乡村振兴,确保我区农产品有效供应,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认真修改并借鉴林长制、河长制、土地执法监察等好的做法,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形成《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不降、布局合理。到2021年12月底前,全面落实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实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五、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规划管控,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落实“六个严禁”要求。三是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四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五是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六是加强信息公开。七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八是严格耕地保护监管。

六、创新举措

(一)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建立村级日常管护机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通过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耕地保护合力,做到“谁的地、谁来管”,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二)压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将“田长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乡镇(街道)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

(三)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要求,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数量不减少。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二是严格考核机制。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加大资金支持。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有关涉农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八、下一步工作

严格按照《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重点,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构建起全面保护、全域覆盖、责任到人、监管严格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将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金安区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皖发〔2021〕23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重点,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促进乡村振兴,确保我区农产品有效供给,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到 2021 年底,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到 2025 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保护更加完善、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

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耕地保护田长制责任 体系。区级设立总田长、副总田长和田长,乡级设立田长、副田长,村级设立田长。

(一)区级总田长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副总田长由区委副书记和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 区级田长由区领导担任,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具体职责为:区级总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田长制工作,

对本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负总责;区级副总田长 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区级总田长协调解决田长制工作具体问题,对下级田长和本级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耕地保护目标自查,对“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问题进行重点查处整改,制定落实“非农化”“非粮 化”常态化监管措施等。区级田长负责协调督促各责任区域落实田长制工作。

(二)乡镇(街道)级田长、副田长,分别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担任,以村(社区) 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具体职责为:乡镇(街道)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种工作,组织指导村(社区)


 

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监管,负责管护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

(三)村(社区)级田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

具体职责为:村(社区)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好各项制度,监督耕地流转经营主体履行合同(协议)约定合理种植,建立耕地保护监管信息员队伍,加强巡查,防止发生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区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田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田长制办公室,结合实际,根据需要比照设立。各级田长制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培训,承办相关会议、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调度制度。区级总田长每年至少召开 1 次调度会, 区级总田长可委托区级副总田长召开。区级副总田长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

(二)督查考核制度。区级田长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监督检


 

查,乡镇(街道)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巡查,村(社区)级田

长每周至少开展 1 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逐级考核制度,采取通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三)激励奖惩制度。各级田长制办公室要配套建立年度逐级考核评价制度,明确责任目标体系,加强下一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的督导检和考核评价。要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由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信息报送制度。各级田长制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进展、 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要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上一级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区级田长制办公室汇总各乡镇(街道)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全区田长制工作,报区委、区政府。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划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管控目标,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成果,实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建立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共享数据库。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减挂钩项目实施为抓手,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逐步形成“百亩园、千亩方、万亩片”格局。


 

(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六个严禁”要求,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统筹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依法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将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纳入储备区管理。

(三)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将耕 地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 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加强耕地撂荒监测,强化政策引导,督促恢复耕种。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

(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加 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五)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严格受污染耕地管理。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中低产田改造治理区等为重点,综合利用工程、生物、农艺和农机等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

(六)加强信息公开。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显目位


 

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识,明示范围,公开田长名单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耕地保护信息发布平台, 开展田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七)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 建立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监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利用变化情况。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八)严格耕地保护监管。加强日常巡监管,运用耕地卫片监管、卫片执法检等手段,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 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 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 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田长制建立和组织实施的领导。各级田长制办公室,应配备 2-3 名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田长制具体工作。

(二)严格考核监督。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上一级田长制办公室对下一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


 

体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真实可靠的清单管理制度,做到离任交清单、接任接清单。

(三)加大资金支持。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有关涉农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田长名单,大力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增强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环境。

 

附件: 1. 区级田长名单和责任乡镇(街道)

2. 区级田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附件 1

 

 

区级田长名单和责任乡镇(街道)

 

总 田 长:霍绍斌、黄媛媛

副总田长:高宗保、周泽道、黄定荣田 长:张士银

责任区域:城北乡 田 长:吴成平 责任区域:施桥镇 田 长:高宗保 责任区域:望城街道田 长:程 旭 责任区域:三十铺镇田 长:胡卫东 责任区域:孙岗镇 田 长:荣维聪 责任区域:木厂镇 田 长:马克文 责任区域:椿树镇 田 长:唐光琴 责任区域:张店镇


 

田 长:李守成 责任区域:毛坦厂镇田 长:林 松 责任区域:先生店乡田 长:周泽道 责任区域:东桥镇 田 长:张克梅 责任区域:翁墩乡 田 长:杜继坤 责任区域:淠东乡 田 长:李坦军 责任区域:东河口镇田 长:马德云

责任区域:清水河街道田 长:汪 峰

责任区域:中店乡 田 长:王务兵 责任区域:横塘岗乡田 长:张 运 责任区域:双河镇 田 长:司家祥 责任区域:马头镇


 

其他责任领导

胡卫东:负责统筹对田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张本政: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区级总田长霍绍斌同志部署和交办的相关工作

方 正: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区级总田长黄媛媛同志部署和交办的相关工作


 

附件 2

 

区级田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但任,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 推进任务落实。

二、办公室成员单位

区委组织部:将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道)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区委宣传部:指导田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论引导等工作。

区委政研室:服务区委谋划和推动全区田长制改革工作, 协助区田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区委编办:建立健全与田长制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区检察院:提升土地执法处效率,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支持推进土地执法查处工作。

区法院:推进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结,推动审执分立。支持各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区公安分局:调查涉嫌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刑事案件,依法打击涉地违法犯罪行为。

区发改委:争取预算内投资,支持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区司法局:加强耕地保护法治宣传,促进耕地保护法治建设。

区财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促进耕地保护制度落实。

区自然资源局:承担区级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区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田长制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溦励及资金管理办法,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等。

区交通局:参与督查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集约节约用地。

区农业农村局:协同做好区级田长制办公室工作,加强与区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田长制办公室的联系。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提升耕地质量等工作。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共同落实设施农业用地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

区水利局: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为粮食稳产增产提


 

供水利支撑,指导水利工程项目集约节约用地。

区审计局:开展农田建设、保护、利用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并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掌握田长制落实情况。

区统计局:参与对区级田长制执行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考核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向农田排放重金属或含量超标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区林业中心:指导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参与督查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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