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1-00049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内容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它 发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机构: 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4-01-08
来源单位: 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4-01-08 12:53 信息来源:金安区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等相关要求进行审查备案。

我局文件发稿签发有审核栏,所有文件在出台前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兄弟单位交流心得、征求意见、同时采用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积极从源头上杜绝了规范性文件的差错和漏洞,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前置审核。

截至目前,2023年第四季度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暂无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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