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机构设置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机构职责 |
| 内设机构 | ||||||
| 1 | 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 张亮 | 0564-3955309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六楼610室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文书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效能建设、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政治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全系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化管理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2 | 财务股 | 王磊 | 0564-3955312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七楼701室 | 编报部门综合预算并贯彻执行。拟定有关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依法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和部门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 3 | 开发利用股 | 雷俊 | 0564-3955315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七楼711室 |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区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
| 4 | 规划管理股 | 许鸿雁 | 0564-3955320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八楼805室 |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本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拟定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用地红线图,拟定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受理辖区内各类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的放线和验线工作。负责项目规划用地审核档案的形成和移交。 |
| 5 | 资源保护股 | 曹天倩 | 0564-3955321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八楼807室 | 拟定并实施本区自然资源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划补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林地、草地、自然保护地、湿地的监督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宣传国家有关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本区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措施和农地保护。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和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管理、土地复垦并进行监督检查。 |
| 6 | 林业林政股 | 刁海洋 | 0564-3933273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八楼821室 | 承担本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定本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编制并监督执行本区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本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监督本区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林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将区林业发展中心承担的配合主管部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巡护检查、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值班等。 |
| 7 | 造林绿化股 | 吴璐璐 | 0564-3933276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八楼828室 | 负责本区国土绿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绿化发展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国有林场、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良种选育、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创建工作。 |
| 8 | 执法股 | 詹阳阳 | 0564-3955125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九楼901室 | 负责辖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获取批准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依法组织查处国土等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
| 9 | 法规监察股 | 熊祖勇 | 0564-3955127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九楼905室 |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负责辖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获取批准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非法采伐等问题的调查和处理。依法组织查处国土、林业等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
| 10 | 权籍调测股 | 王强 | 0564-3955128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九楼907室 | 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本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本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本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定期组织实施本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分析和分析评价工作。组织并管理本区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资料汇总。负责本区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本区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管理地图编制工作,负责初审出版、展示的地图。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
| 11 | 地质矿产股 | 汪汀 | 0564-3955129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九楼911室 | 依法进行本区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延续、变更、注销、公示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查。依法进行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产品流通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收取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本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管理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实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 |
| 下属单位 | ||||||
| 1 | 六安市金安区林业发展中心 | 武岳 | 0564-3933277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7楼717室 | 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具体承担植树造林、森林经营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承担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协作主管部门做好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全区林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具体负责良种选育,参与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配合主管部门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参与林业生物种质资源和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合主管部门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巡护检查、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值班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2 | 六安市金安区地理信息和土地整理中心 | 蔡宜军 | 0564-3955319、0564-3996563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7楼701室、10楼1022 | 参与拟定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办法、工作规范、技术标准。负责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汇总和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负责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服务,参与编制全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计划。负责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工作。按照区政府年度储备计划,依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收购储备国有土地,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收回、收购、征收国有土地。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 3 | 六安市金安区土地勘测服务站 | 陈昌宝 | 0564-3955133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10楼1013室 | 负责全区国土资源调查、规划、利用等勘测规划技术业务和管理服务和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勘测、测绘工作。 |
| 4 |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宋玉国 | 0564-3925637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丰路8号)二楼216室 | 宣传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定区级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承担区本级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区本级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和林权登记工作;负责区本级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等数据库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和日常维护工作,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建立与有关部门业务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负责市规划区(1096平方公里)范围以内的林业及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含开发区)以外与规划区以内的土地、房屋登记前期的受理、审核、登簿、收费以及网络提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缮证发证工作(具体以涉及乡镇行政界线确定);负责市规划区(1096平方公里)范围以外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事务及其矛盾纠纷、诉讼案件的受理、处理;负责市重点工程征迁地块的政策解答、不动产的测绘、资料收集、审核和登记等相关工作;完成区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不动产登记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 5 | 六安市金安区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 | 陈烁宇 | 0564-3955151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10楼1006室 | 承担全区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指导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全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技术审查业务和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提出,承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核发的审查业务。承担全区规划建设档案和规划勘测设计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范围违反城市规划行为的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 6 |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 乔孝禄 | 0564-3933273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第三办公区八楼821室 | 参与拟订自然保护地管理政策、发展战略、保护规划和技术规范,协助开展自然保护地、湿地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动态监测和评价等工作;制定自然保护地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自然保护地、湿地日常巡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自然保护地、湿地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在不影响或不破坏自然保护地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 7 | 六安市金安区燕山国有林场 | 徐志俊 | 0564-2671433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八角塘村部旁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森林公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负责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资源调查、林业统计、林业资产核算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灾扑教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区林业局做好省地共建金安区森林消防专业队的建设、管理与调度;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依据国家和省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辖区内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负责依法处置林场生产的间伐木材、林产品和其它产品;发展森林旅游,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负责林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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