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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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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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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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土地复垦费 |
涉企保证金 |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 |
按土地复垦方案确定具体的资金数额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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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本级 |
政府 部门 |
耕地开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 |
32 元/平方米;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的,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标准的 2 倍缴纳耕地开垦费。 |
政府制定(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皖发改收费〔2019〕3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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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事业单位 |
登记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不动产登记 |
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
政府制定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公告 2019 年第7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皖财综〔2019〕866号 |
小微企业和工业企业免收登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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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本费 |
10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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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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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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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本级 |
政府 部门 |
水利建设基金 |
政府性基金 |
新征用(含划拨)建设用地单位 |
500元/亩 |
政府制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财政厅) |
皖政〔2012〕54 号;省财政厅皖财综〔2021〕8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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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