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1-00007 信息分类: 其它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它 发文日期: 2024-01-31
发布机构: 金安区粮储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1-31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生效时间: 2024-01-31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号: 金粮储〔2024〕3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31 15:10 信息来源:六安市金安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粮储局《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六发改仓储〔202418号)和区安委办、消防委办《关于对全区各类敏感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办〔2024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统筹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工作举措,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落到实处,结合近期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大整改”、安全责任“大落实”行动,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止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安全储粮检查。重点检查仓储设施、设备、储粮技术条件等是否危及储粮安全,企业相关岗位人员执行“一规定两守则”等相关制度和保粮技术应用、异常粮情处置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出入仓作业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完善出入仓作业制度;是否制定并执行外包作业人员审批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是否与外包作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业前,是否制定进出仓工作方案,是否组织作业人员培训交底和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并做好培训记录和考核;入仓作业是否2人以上并配有专人负责监护,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拆除挡粮板等作业时是否按要求系牢安全绳;出仓作业是否有专业人员负责监护,并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戒区域;系留装置、仓房结构是否牢固可靠。

(三)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储粮化学药剂验收、入库和出库登记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熏蒸作业审批制度和备案制度;储粮化学药剂是否实行专仓存放和“双人、双锁、双收、双发、双账”管理;熏蒸和散气作业时是否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熏蒸作业前是否确认无关人员全部撤离作业场所;存在磷化氢的作业场所是否配备磷化氢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器、采用测氧仪检测氧气浓度以及配备检验合格的呼吸防护用品。

(四)有限空间作业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监测、后作业”要求,作业现场是否有监护人员。

(五)设施设备使用检查。重点检查电气设备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检修仰角输送机时,应先将设备重心和高度降到最低,严禁由输送带底部向上攀爬;设备移动时是否专人统一指挥,严禁设备前方、下方站人,严禁把设备当梯子进行登高作业,严禁以人的重量平衡机械。

(六)高空作业管理检查。重点检查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和安全绳作业,是否按要求系牢安全绳;扶梯、升降平台或临时架设的作业平台是否安全可靠,严禁把设备当扶梯进行高空作业;是否对临边、洞孔安装护栏或盖板;高空作业区域是否设置隔离警示标志,提示禁止人员、车辆穿行。

(七)粮食烘干作业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是否及时清除烘干机周围各类易燃物品;询问作业人员是否了解有限空间、粮堆埋人等危险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加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对粮油加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整治机械设备、粮食烘干作业和用电设施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动火、有限空间、出入库、外包等作业行为是否违规,防爆、防雷、防冻、抗风载雪等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开展演练。

(九)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是否建立并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和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是否进行风险辨识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无证操作、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是否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用电设备设施是否设置短路过载、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老化或私拉乱接现象;电动车是否违规在厂房、仓库内停放或充电;是否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

(十)低温雨雪冰灾害防范应对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安排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26日前,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工作,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对一般性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查立改;对重大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二)属地检查。229日前,立即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粮食流通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并指导帮助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三)市级抽查。315日前,市级将在企业自查和属地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抽查,务求查真、查实、查准,确保取得实效。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全面夯实主体责任,切实承担监管和管理责任,落实落细安全措施,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加强督导,闭环管理。要以此次安全检查为契机,立足系统实际,采取扎实有力措施,盯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及时反馈,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区粮储中心将每半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结束后各企业要将问题清单、阶段工作报告报送安全仓储和科技股,同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三)严格纪律,确保实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明查暗访,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检查,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和隐患。

 

附件:

1、市粮储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发改仓储〔202418号)

    2、区安委办、消防委办《关于对全区各类敏感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办〔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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