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支队)属各单位、望城大队、中市大队、清水河大队、环卫管理所:
现将《关于开展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24年1月9日
关于开展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六市安办〔2024〕1号)安排部署,决定对金安区范围内商业综合体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
二、组织领导
城管局(支队)组织成立关于开展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统筹安排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
组 长:徐 旭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卫 涛 金安支队专职支队长、副局长
毛 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忠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从意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陈 军 局党组成员、市容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葛 兵 金安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吴传胜 望城大队大队长
解俊峰 中市大队大队长
代萍萍 清水河大队大队长
王光耀 金安环卫所所长
李长胜 市容股副股长
时英国 违建管控负责人
汪 硕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军兼任,具体负责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统筹协调工作。
三、职责分工和整治内容
(一)市容市貌管理
1.督促环卫企业加强商业综合体环卫作业安全管理,提高环卫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指导环卫和垃圾处理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处理等设施的维护,保障设施正常运行。(责任部门:环卫管理所)
2.督促指导做好商业综合体户外广告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督促指导用户和广告公司对户外广告进行隐患排查整改,特别是在雨雪天气来临前,要做好户外广告的除险加固工作。(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属地大队)
3.排查商业综合体设置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以及户外招牌设施等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全过程全周期的安全隐患,跟踪整改落实,确保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运行安全可靠。(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
4.加大对商业综合体周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现象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及时劝阻并制止。(责任部门:属地大队)
(二)违建管控管理
加大对商业综合体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设置影响火场排烟、灭火救援行动的铁栅栏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提前制止、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责任部门:违建管控股、属地大队)
(三)物业管理
物管中心指导商业综合体周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动自行车日常停放和充电管理,对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要及时劝阻并清理。(责任部门:物业服务管理中心)
四、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各有关部门和大队按照阶段工作重点序时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和大队要压实责任,摸清辖区商业综合体底数,通过有效措施,将专项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经营单位,做好全满动员部署,各商业综合体经营主体对照方案自行组织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
(二)精准检查阶段(2024年1月11日-2月20日)。各有关部门和大队要聚焦专项整治检查明细,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集中行动期间,能够抽调业务骨干或行业领域专家,对辖区所有商业综合体进行全覆盖检查,精准排查事故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2月21日至2月29日)。各有关部门和大队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安排部署。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开展工作,不得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摸清辖区商业综合体底数,建立清单台账(附件2),并于1月10日前报局安委办。
(二)重点检查重要时段。各有关部门和大队要突出除夕夜、“两会”、新春年货促销等各类集会重点时段和人流客流聚集的重点部位,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加强督导问责。各有关部门和大队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商业综合体监管合力。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从严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请各有关部门和大队于3月5日前向局安委办报送工作总结(含检查部署、存在问题、经验做法、工作建议等情况)及商业综合体专项工作统计表(附件2)。(联系人:李迅,联系电话:19956471660)
附件:1.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统计表
2.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附件1
附件1
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总建筑面积 (万m2) |
建筑概况 |
主要功能 |
是否经过消防验收 |
1 |
XX广场 |
XX县(区)XX路XX号 |
XX |
建筑高Xm,地上X层,地下X层 |
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 |
经过消防验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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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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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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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由街道填报,于1月10日下班前填报完成,发至局安委办。
附件2
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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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数量 (家) |
发现隐患数量(处) |
督促整改隐患数量(处) |
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次数(次) |
责令“三停”(家) |
临时查封 (处) |
行政拘留 (人) |
罚款 (万元) |
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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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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