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3-00012 信息分类: 工作规划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它 发文日期: 2025-03-09
发布机构: 金安区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3-09
来源单位: 金安区城管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专项工作】金安区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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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金安区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时间:2025-03-09 12:22 信息来源:金安区城管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有力有效落实防范管控措施,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五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作、安全素质等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和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强化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明晰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治本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局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长:徐  旭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卫  涛  金安支队专职支队长、副局长(挂)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家萍  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金从意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局党组成员、市容管理执法大队长

刘亚东  局党组成员、规划建设执法大队长

员:江治国  金安支队副支队长

  金安支队副支队长

  金安支队副支队长

吴传胜  望城大队大队长

张家祥  东市大队大队长

谢俊峰  中市大队大队长

王开峰  三里桥大队大队长

代萍萍  清水河大队大队长

崔志钢  城北大队大队长

余茂兵  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人

时英国  违建管控办公室负责人

李长胜  市容股副股长

  督察大队大队长

葛子城  公用事业大队大队长

倪友志  渣土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

  公众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光耀  金安环卫所所长

  市政公用执法大队长

廖承浩  农村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联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军兼任,具体负责治本攻坚行动统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彻底排查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一是排查城市内涝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城市低洼区域、排涝区、易积涝点、下凹式立交桥等内涝隐患及应急准备情况。二是排查市政工程安全情况,检查重点路段基础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做好汛前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处置预案。检查道路桥梁、路面、公管站排污水、垃圾中转站巡查维护情况,对破损路面和基础设施是否及时修复。三是排查城市户外广告安全情况,全面清理整治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针对台风、强降雨等极端气候特点,集中力量整治主要路段及人流密集区域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楼顶广告、跨街广告以及其他悬挂高架广告的安全隐患,依法处置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城市户外广告,建立完善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四是排查燃气安全情况。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瓶装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燃气安全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大摊点群安全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普及燃气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知识。五是排查施工工地渣土运输情况。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工地进出渣土车辆的相关手续办理情况以及密闭覆盖情况,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六是排查自建房安全情况。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督查检查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余管理体系。同时督查

巡查巡检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提前制止、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七是排查污水处理厂工作情况. 认真排查和分析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管网现状,找准薄弱环节,并结合实际提出科学有效的污水处理整改措施,确保“一厂一策”方案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做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外排水质全时达标, 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八是排查林长制工作情况。高度重视林长制各项工作,定期巡林,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巡检检查力度,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有序。九是排查物业服务企业安全设施情况。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台账和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安全使用等工作。

是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制。一是完善标准体系。认真落实已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工作实际,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于2024年12月底前完善户外广告设施渣土运输、市政工程安全、城镇燃气、自建房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 提升排查整改质量。二是健全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各大队、部门在做好自身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要督促市政公用设施运维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

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能力素质。结合分管行业领域实际,2024年12月底前,要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四)加强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一是强化社会监督。健全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 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 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安全培训和帮扶指导。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跟班集中培训,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五)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 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配合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 进学校、进家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四、进度安排

2024年1月 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至4月)编制印发金安区城管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 至2025年12月) 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五大行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 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努力探索解决路径,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专项行动成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单位建设发展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切实加大落实推动力度,抓紧抓实抓细各项任务措施。各分管领导要加强跟踪督促,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局安委会将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视情设立治本攻坚工作专班, 协调推动局系统治本攻坚行动。

(二)及时动员部署。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并于4月1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局安委办。

(三)加大安全投入。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

(四)完善法规制度。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正向激励。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加大考核巡查。各相关单位要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将“多通报、 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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