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数管局关于印发《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量化考评细则》的通知
中心各窗口、机关各股室:
《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量化考评细则》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随文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4年3月6日
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量化考评细则
一、考评目的
加强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大厅日常管理和队伍建设,以创优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办事满意度为导向,进一步改作风强服务树形象,现结合中心有关管理办法和考评制度,制定本考评细则。
二、考评对象
中心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
三、分值设置
按月对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评分,设置扣分项和加分项,总分100分,其中基础分70分,加分项30分。年度汇总取平均分即为窗口本人实际得分。
四、评分细则
(一)按月扣分项(基础分70分)
1、考勤管理。①缺勤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②当月请假一次扣2分/天,超过8分的扣当月考勤奖。婚假、产假、年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履行请假手续,不扣分;因公请假凭原单位证明材料或相关文件,经中心核实同意后,不扣分;病假须提供医院或门诊证明,不扣分。③每人每月有一次考勤补卡机会,补卡一次扣2分,不扣考勤奖。
2、组织活动。无故不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晨会、主题党日、党建活动、学习培训或会议等),缺勤一次扣5分。
3、营商环境。在营商环境考核中抽查(含现场抽查、电话抽查)出现失误的,一次扣5分。
4、效能督查。在省、市、区效能暗访或各类督查等被发现问题的,一次扣10分。
5、日常巡查。实行线下巡查与线上视频巡查相结合,被发现窗口或后台卫生差、工作期间不戴胸牌、不开窗口评价器、无故缺岗15分钟、扎堆聊天、与办事群众争吵等问题的,一次扣2分。
6、通报批评。受到区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督办、通报批评、12345投诉的,一次扣5分。
(二)按月加分项(最高不超过30分)
1、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及其他志愿者服务的,一次加0.5分,最高2分。
2、由中心组织或代表中心积极参加省、市、区、局集体活动的,一次加2分;取得名次或表彰的,另外加5分。
3、收到锦旗、表扬信或工作经验、先进事迹作为典型宣传的,一次加2分。
4、编写信息(含读书心得、工作经验等)经中心转报且被区、市、省、国家级简报或官媒采用的,一次加2分、3分、6分和10分(同一篇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得分)。
5、受到区级或上级书面表扬、表彰的,一次加5分。
五、结果运用
1、每月量化考评评分结果,每月底由中心统计后在大厅电子屏幕公布,排名后3名的取消当月评先评优资格,连续2个月倒数后3名的取消当季度评先评优资格。
2、年度取月度考评平均分,排名后3位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中心不推荐年度优秀和职级晋级评定。
六、组织实施
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监督考核股、业务股具体落实,中心大厅小组长参与监督。
七、本细则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其他相关制度或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量化考评月度评分统计表
金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
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量化考评月度评分统计表
(2024年 月)
姓名 |
单位 |
基础分(70分)扣分项 |
加分项(30分) |
得分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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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
请销假 |
补卡 |
组织 活动 |
营商 环境 |
效能 督查 |
巡查 通报 |
志愿 服务 |
集体 活动 |
锦旗 表彰 |
信息 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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