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灾害类预案】六安市金安区数管局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大厅事故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事故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要求,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大厅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陆 政
副组长:李安国 张应成 吴致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组、疏散引导组、保卫后勤组、现场救护组、网络维护组和救援安置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人为造成的,违反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并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涉及本政务服务大厅的事故灾害包括触电事故、公共场所停电事故、电梯事故、供水事故。
三、突发事件处置
(一)突发触电事故
1.现场救护组或者现场目击人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拨打“120”急救热线。现场救护组将触电者与电源隔离的方法,应根据现场具体条件,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措施,注意要使用绝缘体挑开触电线,切勿直接用身体接触电线。
2.现场救护组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为触电者进行抢救。如果触电伤员神志清醒,应使其就地躺下,密切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者走动;如果触电伤员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开,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秒的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摆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坚持就地正确抢救,并联系医院进行抢救。
3.在医护人员未到之前,现场不得停止抢救,同时疏散引导组要注意疏散政务服务大厅人员,维护大厅秩序,以防影响救援工作。
4.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切断电源会同时使照明失去电力供应,应考虑切断后的临时照明,如应急灯等。
5.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并将情况在大厅内通报。
(二)公共场所停电事故
1.突发停电初期处置。立即启动应急照明系统,确保基本照明;安保人员迅速到位,维持大厅秩序;窗口工作人员安抚办事群众,避免恐慌;后勤人员检查停电原因,评估恢复时间。
2.短期停电(30分钟内可恢复)。引导办事群众在等候区耐心等待;窗口工作人员转为手工登记办理事项;启用备用电源保障关键设备运行;通过广播系统及时通报停电情况和预计恢复时间。
3.长期停电(超过30分钟)。启动备用发电机,优先保障关键业务窗口供电;对无法办理的业务做好登记,承诺恢复供电后优先办理;引导非紧急业务群众改期办理;做好群众解释工作,提供饮用水等基本服务。
4.特殊情形处理。如有人被困电梯,立即联系消防部门救援;如有人员受伤,启动医疗急救程序;如遇恶劣天气导致停电,做好群众安置工作。
5.恢复供电后工作。逐步恢复各系统运行,检查设备状态;按照业务优先级恢复各窗口服务;对停电期间积压业务进行集中处理;统计停电损失,完善应急预案。
6.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并将情况在大厅内通报。
(三)突发电梯事故
1.如果发现困人,通过监控或群众报告发现电梯困人情况,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组安排安保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设置警戒线,避免围观拥堵。
2.安抚被困人员,现场救援组通过电梯对讲系统或喊话安抚被困人员,告知救援正在进行,避免强行扒门或跳跃。询问是否有老人、孕妇、病人等特殊群体,优先救援。
3.启动救援,立即联系签约电梯维保单位,要求专业人员到场救援。若维保单位无法及时赶到,拨打119请求消防部门协助。
4.现场处置,救援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操作,确保被困人员安全脱困。对获救人员进行简单医疗检查,如有不适,立即送医。
5.后续处理,电梯停用检修,查明故障原因,故障电梯经专业检修并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完善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
(四)突发供水事故
1.突发停水初期处置。立即确认停水原因和预计恢复时间;启用储备应急用水,优先保障服务窗口基本用水,卫生间冲厕用水,工作人员饮用水。通过广播、电子屏等方式告知群众,在显眼位置张贴停水通知。
2.短期停水(2小时内)。合理分配储备用水,临时关闭非必要用水点,加强卫生间清洁管理,为需要特别关照的群众提供优先服务。
3.长期停水(超过2小时)。联系供水车或购买桶装水应急,设置临时取水点,调整服务方式,简化需用水业务办理流程,引导群众通过网上办理,做好登记预约服务,必要时启动分流机制。
4.水质污染事故。立即停止使用污染水源,封存相关供水设备,报告卫生监督部门,安排专业机构检测,做好人员健康监测。
5.供水恢复后工作。全面检查供水系统,排空管道积水,确保水质安全,逐步恢复正常用水,补充应急物资储备。
6.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完善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基本情况。
四、突发事件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组长责任制,各组成员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恪尽职守,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系畅通。
2.维保人员、局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认真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出现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处理造成的影响或损失,将按照相关制度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维保组值班人员、局值班人员按照局办公室和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值班人员安排表值班。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突发事件第一发现或接警人员(不管是否是具体职责范围内的事)在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须立即赶往现场,并立即根据事态状况通知各组组长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相关小组组长,在接到局主要领导或现场指挥组指令或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对事态发展趋势作出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协调相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把现场情况、事态进展、初查原因、防控及后续处置措施报告局主要领导。如事态较大,局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亲自指挥。
2.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突发性事件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态、原因、后果、谁在处理、有没有能力处理、工作措施、进展情况、初步处置结果等。对一时难以完全搞清楚的紧急情况,要先报告初步情况,随着对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对事件的处理,不断地补充报告,绝不能压而不报;一次报不详尽的,可分几次续报;同时要确保突发性事件的真实性,如需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由局主要领导确定,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
(三)应急服务与保障民生
1.政务服务替代方案。引导群众使用政务APP、网上大厅等“不见面办理”渠道,公告线下业务恢复时间。开通紧急服务专线(如保险理赔、灾害证明),简化流程)。
2.人员安置与基础保障。开放大厅休息区作为临时避难点,提供饮水、急救包等;协调供电、供水部门优先保障大厅基础运维,备用发电机待命。
(四)建立突发性事件接报人责任制
本局工作人员发现或接到报告突发性事件时,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置。无论谁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均要追究接报人、所属股室直至分管领导的责任。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将对有关人员和有关股室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将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五)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
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接报人和有关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如因工作不负责任、时间拖延、处置不力或没有采取措施、应到而没到现场、不听从指挥,造成事件扩大后果,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处理。
(六)建立突发性事件处置奖罚制度
对在突发性事件处置中有突出表现和执行不力的人和事及时予以表彰和批评,并作为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的重要依据。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