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507-00013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7-11
发布机构: 金安区数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7-11
来源单位: 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生效时间: 2025-07-11 废止时间: 暂无
称: 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制度三窗口”工作举措》的通知
号: 暂无 词: 政务服务

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制度三窗口”工作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1 11:04 信息来源: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局机关各股室、政务中心各综合窗口:

根据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调整优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制度三窗口”工作举措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政务服务工作运行实际,政务服务中心领导服务接待日制度、周末轮岗制度、周末预约制度以及“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涉企服务窗口、各类综合服务窗口进行调整优化,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服务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每周上午工作时段。

(二)接待地点。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总服务台安丰南路77号)“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三)接待领导。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级干部。

(四)接待内容。接待前来反映问题的企业、群众,协调督办各窗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听取窗口关于业务办理、系统运行、服务质效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优化提升我政务服务环境。

二、周末轮岗制度

(一)服务时间。每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9:00-17:0011:50-13:00午餐时间)。

(二)服务地点。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厅(安丰南路77号)。

(三)服务范围。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结合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业务办理实际,公布《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周末服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提供周末“不打烊”服务。

(四)服务窗口。公安综合窗口、人社综合窗口、医保综合窗口、企业登记综合窗口税务分局综合窗口、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五)人员安排。公安、人社、医保、企业登记税务、不动产登记 6个综合窗口至少安排 1名工作人员,为企业群众办理周末服务事项。数管局机关工作人员值班1名,负责周末服务期间综合协调事宜。

三、周末预约制度

(一)预约时间。工作日 9:00-17:00,拨打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厅各窗口预约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

(二)服务时间。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9:00-17:00

(三)服务范围。企业、群众有办理需求且双休日能够提供业务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四)服务窗口。根据企业、群众预约办理的具体事项,开放对应的服务窗口。

(五)人员安排。由被预约的服务窗口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约定时间按照规定程序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如超过约定时间 30分钟还未到场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

四、“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一)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7:00

(二)服务地点。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厅(安丰南路77号)一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三)受理范围。协调解决企业群众在办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厅各窗口的政务服务事项时,提出的相关诉求,不含涉法、涉诉、涉访和不符合当前政策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群众等各类主体在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受理、成功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企业群众多次到政务服务窗口仍未能办成的政务服务事项;企业群众反映来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慢作为、不作为等作风效能问题;企业群众提出的提速办、帮代办、延时办等需求。

(四)运行机制。按照《六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解决政务服务窗口“办不成事”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务〔20218号)、《六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设立“民声呼应诉求”反映窗口的通知》(六政服〔2024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运行。

五、涉企服务窗口

(一)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7:00

(二)服务地点。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厅(安丰南路77号)一层涉企服务窗口。

(三)受理范围。收办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事项。属于政务服务中心厅各窗口办理的,予以协调解决;超出协调范围的,提请优化营商环境部门调度。

(四)运行机制。与企业诉求“挂号”窗口合署办公,按照《六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涉企服务窗口工作机制的通知》(六政服〔202212号)、《六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设立企业诉求“挂号”窗口的通知》(六政服〔20245号)等文件要求规范运行。

六、各类综合窗口

(一)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7:00

(二)服务地点。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厅(安丰南路77号)、(后楼一楼区住房公积金办事窗口

(三)服务范围。进驻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

(四)服务窗口。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综合窗口人社综合窗口、医保综合窗口;二楼:公安综合窗口、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工程建设综合窗口、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婚姻登记综合窗口、水电气(广电)公共服务综合窗口;后楼一楼:公积金综合窗口。

(五)运行机制。按照《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服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数资函〔202422号)文件要求,规范设置工程建设、企业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主题类综合窗口,公安、人社、医保、公积金、税务行业类综合窗口,以及社会事务等通办类综合窗口。

附件: 

1.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周末服务事项清单

2.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预约服务电话

 

六安市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5 7 11


附件1

 

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周末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窗口单位

事项名称

1

区税务分局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

2

区税务分局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3

区税务分局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4

区人社局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5

区人社局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6

区人社局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7

区人社局

社保查询打印

8

区人社局

企业缴费人员增员申报

9

区人社局

企业缴费人员减员申报

10

区人社局

灵活就业人员暂停参保

11

区人社局

企业参保单位注销

12

区人社局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13

区医保局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办理

14

区医保局

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出具《参保凭证》

15

区医保局

出具医疗保险信息证明

16

区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就医管理

17

区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就医管理

18

区市场监管局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9

区市场监管局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20

区市场监管局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21

区市场监管局

分公司设立登记

22

区市场监管局

分公司变更登记

23

区市场监管局

分公司注销登记

24

区市场监管局

申请增加、减少证照

25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26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27

区市场监管局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28

区公安分局

居民身份证申领

29

区公安分局

身份证期满换证

30

区公安分局

身份证遗失补证

31

区公安分局

身份证损毁补证

32

区公安分局

临时身份证办理

33

区公安分局

身份证自助领证

34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35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个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

36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

37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役权登记注销登记

38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注销登记

39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

40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告登记注销登记


附件2

 

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预约服务电话

 

窗口单位

预约电话

窗口单位

预约电话

区税务分局

0564-3631789

区发改委

0564-3922553

区医保局

0564-5150550

区自然资源局

0564-3922565

区人社局

0564-3966718

区房产中心

0564-3966705

区住建局

0564-3922515

区不动产中心

0564-5155573

区城管局

0564-3922548

区公积金中心

0564-3922550

区公安分局

0564-3922529

区生态环境分局

0564-3923620

公章缴销

0564-3922512

区市场监管局

0564-3922551

区交通局

0564-3922513

中国邮政

0564-3922525

区民政局

0564-3922537

皋翔公证处

0564-3923621

社会事务综窗

0564-3923622

城郊供电

0564-3927012

三峡水务

0564-3922532

新奥燃气

0564-5386997

中国广电

0564-39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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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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