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0000140402000/201909-00012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6-07-21
发布机构: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6-07-21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921181
称: 部门解读:区市场监管局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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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区市场监管局解读《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1 17:05 信息来源: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股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通知》编制背景和依据 是什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皖政办〔2015〕63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六政办秘〔2016〕56号)要求,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推进我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通知》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三、《通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科学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认真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和检查事项,都要列入清单;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区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责和内容,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企业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涵盖辖区符合该项抽查条件的所有市场主体;要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区政府部门组织的随机抽查,每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比例不得低于所监管主体的3%,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细化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程序。结合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逐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明确实施机构人员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可追溯。适时探索开展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新闻媒体等,对抽查过程开展第三方监督,推动抽查程序公开公正。

       (五)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按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在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安徽”网等相关网站公示,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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