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007-00080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安全,其他 发文日期: 2020-07-15
发布机构: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0-07-15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921166
称: 【部门解读】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六安市金安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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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六安市金安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15 14:46 信息来源: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发〔2019〕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13号)、《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47号)。

二、总体考虑

进一步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适应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0〕4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区政府草拟了《六安市金安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分别征求了各相关区直单位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区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五、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六安市金安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分9大部分,45项具体内容,9部分内容为:总责、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与通报、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在原2016版《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应用范围。《预案》不仅涵盖食物(食品)的种植与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还增加了应急处置范围,完善了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舆情事件处置程序,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将级别事件的监测预警、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操作规则。二是《预案》增加了目录和1个附件。增加了附件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这样便于形象地介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这样有利于在短时间内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快速开展应急处置,更符合应急响应要求。三是《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分工。四是将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两个内容分开成各自独立的部分。五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机关设置,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应急事故中的工作职责,增加了区委网信办的职责。

六、创新举措

(一)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协作、协同应对。区、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三)坚持科学处置,依法应对。有效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应急队伍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四)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评估,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强化宣教培训,提高公众防范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上级政府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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