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8-00032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8-25
发布机构: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8-25
来源单位: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文明创建】市文明办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文件禁止在校园周边200米内新设烟酒销售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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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市文明办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文件禁止在校园周边200米内新设烟酒销售市场主体

发布时间:2021-08-25 15:05 信息来源: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8月25日,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中小学校 校园周边200米内住所不得新登记许可烟酒销售市场主体的通知》(六市监秘﹝2021﹞774号),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禁止在校园周边200米内新设烟酒店。

   《通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和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年版)》中 ,新增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无烟、酒、彩票销售网点”要求,以及市创城办有关工作部署,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得在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住所内新登记许可烟酒(含“酒精饮料”,下同)销售市场主体。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住所新登记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不得含有“烟、酒”字样。对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市场主体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承诺制。市场主体承诺住所位于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的,不得勾选酒类销售,同时在许可证经营类别中专门备注“不得从事酒类(含酒精饮料)销售”。市场主体承诺住所不位于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其承诺虚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予以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烟酒销售网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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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

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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