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103-00019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3-05
发布机构: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1-03-05
来源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注册中心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注册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922552
称: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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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05 10:15 信息来源: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注册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0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2020年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制定了《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和《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31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草拟并制定了《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在2018、2019、2020年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五、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明确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事中事后核查、信用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等。

第三部分为“工作步骤”,主要包括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公布目录清单、制发文本材料和开展督促检查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依法建立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将实行告知承诺审批与事中核查、事后监管有机结合,通过分批定期核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股室要积极与市市场监管局对应科室联系对接,在准确理解把握告知承诺事项的实施范围、适用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文本和办事指南,完善工作流程,明晰工作职责,加大部门间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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