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2023年版沿用)
|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 | 食品生产许可 | 4 | 材料受理环节: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加强内部对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受理人员 |
|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 | 中 | 承办人员 | ||||
| 现场核查环节: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对现场核查把关不严,擅自降低许可标准,现场核查结论不客观公正,对不符合标准的,作出符合要求的决定;对符合标准的,作出不符合要求的决定。 | 高 | 核查人员 | ||||
| 审批环节: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审批超时。 | 高 | 审批人员 | ||||
| 2 | 食品经营许可 | 4 | 材料受理环节: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加强内部对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受理人员 |
| 审查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 | 中 | 承办人员 | ||||
| 现场核查环节: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对现场核查把关不严,擅自降低许可标准,现场核查结论不客观公正,对不符合标准的,作出符合要求的决定;对符合标准的,作出不符合要求的决定。 | 高 | 核查人员 | ||||
| 审批环节: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审批超时。 | 高 | 审批人员 | ||||
| 3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3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 窗口受理人员 |
|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 ||||||
|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
| 决定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没有指派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予以核实;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登记申请落实到人; | 窗口决定人员 | |||
| 2.建立疑难登记事项会审制度; | ||||||
|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 ||||||
| 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 5.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
| 送达风险:准予登记的,未按规定出具《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未按规定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并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窗口送达人员 | |||
|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
| 4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 3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 窗口受理人员 |
|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 ||||||
|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
| 决定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没有指派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予以核实;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登记申请落实到人; | 窗口决定人员 | |||
| 2.建立疑难登记事项会审制度; | ||||||
|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 ||||||
| 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 5.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
| 送达风险:准予登记的,未按规定出具《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未按规定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并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窗口送达人员 | |||
|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
| 5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4 | 受理风险:申报的材料不全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受理不及时 | 低 | 1、建立许可受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 行政许可受理人员 |
|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 ||||||
| 3、纪检跟踪督察,受理举报投诉 | ||||||
| 审查风险:材料审核不严,不按照有关许可规定进行审查,超行政许可时限 | 高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行政许可审查人员 | |||
| 2、纪检监察不定期对审查情况进行跟踪; | ||||||
| 3、建立行政许可办理实时监控 |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办理; 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 高 | 1、建立行政许可办理实时监控; | 行政许可决定人员 | |||
| 2、及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
| 3、对重要的决定实行集体决定 | ||||||
| 送达风险:证书不送达或不及时送达 | 低 | 1、实行送达回执制度; | 行政许可送达人员 | |||
| 2、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 ||||||
| 6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4 | 受理风险:申报的材料不全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受理不及时 | 低 | 1、建立许可受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 行政许可受理人员 |
|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 ||||||
| 3、纪检跟踪督察,受理举报投诉 | ||||||
| 审查风险:材料审核不严,不按照有关许可规定进行审查,超行政许可时限 | 高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行政许可审查人员 | |||
| 2、纪检监察不定期对审查情况进行跟踪; | ||||||
| 3、建立行政许可办理实时监控 |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办理; 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 高 | 1、建立行政许可办理实时监控; | 行政许可决定人员 | |||
| 2、及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
| 3、对重要的决定实行集体决定 | ||||||
| 送达风险:证书不送达或不及时送达 | 低 | 1、实行送达回执制度; | 行政许可送达人员 | |||
| 2、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 ||||||
| 7 | 企业登记注册 | 3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 窗口受理人员 |
|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 ||||||
|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
| 决定风险: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没有指派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予以核实;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登记申请落实到人; | 窗口决定人员 | |||
| 2.建立疑难登记事项会审制度; | ||||||
| 3.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 ||||||
| 4.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 5.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
| 送达风险:准予登记的,未按规定出具《登记通知书》,颁发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未按规定出具《不予登记通知书》,并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 低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窗口送达人员 | |||
| 2.对申请人进行回访。 | ||||||
| 8 |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 4 |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 受理人员 |
| 审核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高 |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 承办人员 | |||
| 审批环节: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批超时。 | 高 | 审批人员 | ||||
|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书。 | 低 | 送达人员 | ||||
| 9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4 |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 受理人员 |
| 审核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高 |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 承办人员 | |||
| 审批环节: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批超时。 | 高 | 审批人员 | ||||
|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书。 | 低 | 送达人员 | ||||
| 10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4 | 受理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未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中 | 事前: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制定考核奖惩办法;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 | 受理人员 |
| 审核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高 | 事后:1.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对问题轻微者予以诫勉谈话,限期办结或限期纠正弥补;3.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依纪给予行政处分;4.需要移交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 承办人员 | |||
| 审批环节: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审批超时。 | 高 | 审批人员 | ||||
| 送达环节:未及时送达文书。 | 低 | 送达人员 | ||||
| 11-433 | 行政处罚事项 | 5 | 调查取证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高 | 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取证必须两人以上;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办案人员 |
| 案件审核风险:案件审理不客观公正;适用法律不准确,自由裁量不合理。 | 高 | 1、规范审核程序,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开展审核;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 案件审核人员 |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实行集体讨论 | 1、局分管领导 2、局主要领导 | |||
|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高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 办案人员 | |||
| 送达和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高 | 1、加强政务公开,对被处罚当事人进行回访;2.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1、办案机构负责人2、办案人员 | |||
| 434-455 | 行政强制事项 | 5 | 1、未经机关负责人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低); | 2低2中1高 | 1.加强执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力度; | 1、办案机构负责人2、办案人员 |
| 2、擅自改变查封扣押措施对象、条件、方式的(低); | 2.加强《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廉政自律意识; | |||||
| 3、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中); | 3.严格遵守执法办案纪律要求,保证两人以上共同到场实施查封扣押措施,不单独与当事人会面,不在办公场所以外与当事人会面; | |||||
| 4、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予以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中); | 4.严格落实《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办法》等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 |||||
| 5、收受当事人财物、有价证券,或接受宴请,对应当查封、扣押的不查封、扣押,或随意解除查封、扣押的(高)。 | 5.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 | |||||
| 456 | 股权(基金份额、证券除外)出质登记 | 3 | 受理风险: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股权出质申请不及时受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权出质申请予以受理 | 中 | 1.公示股权出质登记的相关规定; | 窗口受理人员 |
|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
| 决定风险:不按规定登记股权出质申请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按规定作出股权出质登记的决定。 | 高 | 1.规范股权出质登记审查的程序和办法; | 窗口决定人员 | |||
|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
| 3.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
| 送达风险:未能及时将股权出质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 中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 窗口送达人员 | |||
| 2.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
| 3.实行当场送达制度 | ||||||
| 457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5 | 受理风险: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名称争议申请不及时受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名称争议申请予以受理 | 中 | 1.公示企业名称预核准以及处理争议的相关规定; | 窗口受理人员 |
|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影响案件的正常调查 | 中 | 1.规范调查的程序和办法; | 窗口审查人员 | |||
|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
| 告知风险:在处理过程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 中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 窗口审查人员 | |||
| 2.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
| 决定风险:不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 高 |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 | 窗口决定人员 | |||
| 2.严格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 ||||||
| 3.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和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
| 送达风险:未能及时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 中 |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 窗口送达人员 | |||
| 2.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
| 458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 2 | 对符合专利纠纷案件立案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 中 | 严格办案程序,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和责任意识。 | 承办人 |
| 在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谋取不正当利益。 | 中 | 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实行执法阳光操作。 | 承办人 | |||
| 459 | 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 | 3 | 受理阶段风险: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计量纠纷申请不及时受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计量纠纷申请予以受理。 | 低 | 1、建立确认受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 标准计量股股长 |
|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
| 处理阶段风险:未及时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公正处理;在处理计量纠纷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 高 | 1.认真执行《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 | 1、区局分管领导 | |||
| 2.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 2、标准计量股股长 | |||||
| 办结送达阶段风险:未及时将计量仲裁检定结果通知当事人或委托单位;未告知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一次仲裁检定不服的,在收到仲裁检定结果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二次仲裁检定。 | 中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 标准计量股股长 | |||
| 2.加大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 ||||||
| 460 | 市场主体备案 | 2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 窗口受理人员 |
|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 ||||||
|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
| 决定风险: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备案申请落实到人; | 窗口决定人员 | |||
| 2.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 ||||||
| 3.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 4.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
| 461 | 歇业备案 | 2 | 受理风险:受理不及时,没有在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没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未告知理由。 | 中 |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互联网、公示栏、办事指南和告知单等形式将登记资料予以公开; | 窗口受理人员 |
| 2.加强窗口管理,设立群众举报热线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 ||||||
| 3.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
| 决定风险: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审查通过;接受申请人请托,把关不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申请予以审查通过。 | 高 | 1.落实首办责任制,将每一件备案申请落实到人; | 窗口决定人员 | |||
| 2.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提升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 ||||||
| 3.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
| 4.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 ||||||
| 462 |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移出 | 3 | 1.未依法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 2中1高 | 1.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 1.信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人员; |
| 2.未依法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 2.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决定。 | 2.信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3.未规范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高) | 3.严格执行信用修复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档案,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 3.信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463 |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 3 | 受理风险: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中) | 中级 | 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加强内部对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窗口受理人员 |
| 考核风险: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中) | 中级 | 窗口审查人员 | ||||
| 决定风险: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审批超时。(高) | 中级 | 窗口决定人员 | ||||
| 464 | 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 | 3 | 受理环节: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中)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加强内部对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中) | 中 | 承办人员 | ||||
| 审批环节: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审批超时。(高) | 高 | 办理机构负责人 | ||||
| 465 |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 | 3 | 受理环节: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中)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加强内部对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中) | 中 | 承办人员 | ||||
| 审批环节: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审批超时。(高) | 高 | 办理机构负责人 | ||||
| 466 | 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 4 | 有违法所得未退款 | 中 | 1、加强内部督查; | 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承办人员 |
| 未制作退款通知书 | 低 | 2、加强法规和制度学习,严格依法行政 | 办案人员 | |||
| 对退款的事项未认真审核 | 低 | 办案人员 | ||||
| 未告知退款人退款期限以及未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 低 | 办案人员 | ||||
| 467 | 专利纠纷调解 | 2 | 对符合专利纠纷案件立案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 中 | 严格办案程序,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和责任意识。 | 承办人 |
| 在调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谋取不正当利益。 | 中 | 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管理,实行执法阳光操作。 | 承办人 | |||
| 468 | 制作检定印、证备案 | 3 | 受理风险:申报的材料不全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受理不及时 | 低 | 1、建立确认受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 窗口负责人、受理人 |
|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
| 3、纪检跟踪督察,受理举报投诉理 | ||||||
| 审查风险:材料审核,资质条件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确认规定进行,超行政确认时限 | 高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标准计量股股长 | |||
| 2、建立内部核查监督机制; | ||||||
| 3、纪检监察不定期对审查情况进行回访 |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确认,无故拖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高 | 1、及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1、局分管领导 | |||
| 2、标准计量股股长 | ||||||
| 469 | 停用或重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备案 | 3 | 受理风险:申报的材料不全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受理不及时 | 低 | 1、建立确认受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 窗口负责人、受理人 |
|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 | ||||||
| 3、纪检跟踪督察,受理举报投诉理 | ||||||
| 审查风险:材料审核,资质条件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确认规定进行,超行政确认时限 | 高 |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标准计量股股长 | |||
| 2、建立内部核查监督机制; | ||||||
| 3、纪检监察不定期对审查情况进行回访 |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确认,无故拖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 高 | 1、及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1、局分管领导 | |||
| 2、市局计量科科长 | ||||||
| 470 |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备案 | 3 | 1、受理风险:申报的材料不全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受理不及时(低) | 低 | 1、建立确认受理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纪检跟踪督察,受理举报投诉理;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受理人员 |
| 2、审查风险:材料审核,资质条件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确认规定进行,超行政确认时限(高) | 高 | 2、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内部核查监督机制;纪检监察不定期对审查情况进行回访;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 |||
| 3、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确认,无故拖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高) | 高 | 3、及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 |||
| 471 |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备案 | 3 | 受理环节: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中) | 中 | 1、加强廉政教育,开展警示活动;2、制定受理、审核、审批操作规程;3、加强内部对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4、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受理人员 |
| 承办环节: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对重大质疑点,疏忽或故意隐瞒;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中) | 中 | 承办人员 | ||||
| 审批环节:故意刁难申请人,徇私谋利;违规审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无正当理由审批超时。(高) | 高 | 办理机构负责人 | ||||
| 监督部门:机关监察 监督电话:0564-3921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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