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3-00075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3-29
来源单位: 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规范性文件关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落实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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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规范性文件关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落实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9 15:23 信息来源: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我局在代区委、区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对重要的行政规范性公文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对有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措施,对实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等进行评估,对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符合公平竞争要求等进行把关。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局政策法规股依法对文件的制定主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且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局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对代拟的区委、区政府印制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依法进行公开,并按照要求实施动态管理,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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