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08-00017 信息分类: 三权分置与集体资产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1-10
发布机构: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01-10
来源单位: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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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10 10:26 信息来源: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根据市纪委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农〔202210号)和区纪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1+N”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强化“三资”管理,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大会精神和市委、区委“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要求,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健全监管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整治集体经济组织项目运营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立项、变更不规范,公示不到位,运营管理、收益分配使用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管理,对村集体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排是否存在未签订合同随意发包、出租等现象,是否存在明显的低价拍卖,人情合同,权利合同,只承包不治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问题;严格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效力、履约方式、价款、签订程序、兑现条件及公开公示等。对不合法、不合理、不履约、不公开的予以全面整治,重新发包或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二)整治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结合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建立台账。重点排查白条抵库、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和私借、支付方式不合规、审批手续不齐全、资金发放不及时等现象;排查工程结算不规范、手续不齐全、附件资料不完整、工程应招标未招标和违规支付工程款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三资”管理使用中损公肥私、侵占、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三)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落实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社区)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全面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分设工作,加强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重点排查村集体财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到位以及流于形式等问题,主要包括财务公开时效性不强、公开栏利用率不高、群众知晓率较低、乡镇对村级财务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等。重点排查财务管理、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薪酬待遇等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要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不能流于形式,要加强审计结果应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

(四)整治集体经济组织账户设置不规范问题。全面排查一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多个银行账户问题,防止村集体资产在监管平台之外循环,出现规避监管的风险。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农政改发〔20205号)文件要求,只开设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要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61日至630日)。各乡镇街要围绕整治内容,对“三资”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等问题。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涉及到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任务、举措、责任、成效等四个清单,台账清单(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于622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整改阶段(71日至1130日)。各乡镇街要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专人负责,并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一月一报送,确保11月底前问题整改彻底。区级对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全流程、全过程督导,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121日至1230区委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自下而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健全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乡镇街要在认真总结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开展部署情况、治理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5个方面,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并于1222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是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定期督查调度。专项行动持续到2022年年底,实行“双周督促、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各乡镇街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督查调度,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情况,每月18日前报送。区级将定期督查调度,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下发工作提示函和督查通报,督促加快进度并推动整改落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发放明白纸、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政策要求,引导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四)完善监督机制。各乡镇街要主动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区农业农村局。对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附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附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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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问题

整改举措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进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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