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金安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1.背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力亲为部署推进,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2.主要依据。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有: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编制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标对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继续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增加农民收入”要求,有机融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深化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和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发动、扎实推进,全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美好金安提供有力支撑。
三、制定过程。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效开展,我局牵头制定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并进行多次会商修改后形成初稿。1月份,反复征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和18个乡镇街征求了意见,共征集修改意见12条。并邀请区司法局对《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月10日,我局对《办法》再次进行了修改后送区政府审核。
四、主要内容
1、全面推进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合理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科学编制改厕方案,按照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完成0.8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推进乡村旅游厕所和农村中小学、乡村卫生室卫生厕所改造。严格执行标准,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实用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鼓励皖北及江淮分水岭等缺水地区,研发推广节约适用的冲水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有机衔接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分散、集中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68个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善农村黑臭水体台账,明确优先序,选择适宜模式和技术,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梯次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处理的模式做到日产日清。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区城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推进源头减量,推广“两次四分法”(即农户源头初分、村保洁员细分,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不可回收垃圾),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鼓励各地采取有偿回收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生活垃圾。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消纳,用于村内建设。(区住建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完成所有应编村的村庄规划审批,建立用途管制制度并实施。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避免简单套用城市规划手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可用于支持项目所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村庄布局和分类,将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体现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和大拆大建。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提质建设农村公路,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村内巷道和入户道路倾斜;围绕生态宜居,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推进村庄亮化,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传统建筑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推进农房建设试点,鼓励设计师下乡。(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文旅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化“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实施以“清理村内塘沟、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废旧广告牌、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整治房前屋后、居民庭院、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和自然村,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公共环境,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广电局、区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支持一批畜禽养殖大户提升养殖设施设备水平,支持提升畜禽液态粪肥还田水平,支持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和畜禽粪肥质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1.区政府办印发文件,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方案》,促进落地落实;
2.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部门按职责,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文件要求,保障实施办法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