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秘〔2023〕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金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金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鹅产业跃迁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鹅产业发展,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全力做好“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农业增值大文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鹅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聚焦保种育种、集中孵化育雏、规模养殖以及鹅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优化产业布局,科学规划建设产业园,补齐补强产业发展短板,推动规模养殖标准化、产业发展园区化、生产加工精细化、市场销售品牌化,提高我区鹅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全区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产业链发展。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建设功能完备的鹅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园;引进、培育一批鹅产业全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提升鹅产品生产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稳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生态发展。瞄准市场需求,将绿色生态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融入各个环节,推动生态养殖、种养循环、农牧结合、绿色加工,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面源污染有效控制、产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科技支撑。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经营主体与政府共建科技支撑体系,共同开发、推广、应用最新的鹅产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完善现代鹅产业科技推广体系,以创新驱动推进产业提速发展。
坚持联农带农。强化鹅产业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行“公司+基地+养殖户”模式,建立产销合作、技术服务及专业培训等联农带农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带动农民稳定增收。
(三)目标任务
立足市场需求和区域特色优势,以发展鹅肉精深加工为着力点,促进养殖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化发展方向转变,提高鹅产业优质原料供给能力,走布局区域化、品种优良化、养殖规模化、加工精细化、产品多元化、定位高端化发展之路,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到2027年,全区鹅饲养量600万只,其中白鹅550万只,朗德鹅50万只,种鹅饲养量62万只(其中白鹅52万只,朗德鹅10万只)。2027年全区鹅产业实现一产产值14亿元,鹅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园综合产值实现100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聚焦鹅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打造绿色高端鹅产业集群。全面实施1122产业跃迁式发展行动计划,即1个乡镇新增 “1”个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养殖示范小区;建设“1”个功能体系完善的区级鹅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园区;支持国家级皖西白鹅原种场、省级飞翔遗传资源保护中心“2”个保种场,开展皖西白鹅保种选育、提纯复壮工作;打造东桥镇、木厂镇“2”个年饲养量100万只的白鹅强镇和翁墩、中店、孙岗等一批养殖示范乡镇。
(一)加快鹅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园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金安绿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内规划建设570亩左右“路、水、电、气、网、污水”等基础设施齐全的鹅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园,2023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2023年底启动一期项目建设,2024年底投入运营,2027年底前完成二、三期项目建设。鼓励区农投公司牵头建设和管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按照市场规则,招引国内鹅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入驻,形成鹅肉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科技研发、电商销售、文化展示等鹅食品全产业链集聚区。2027年底,招引入驻园区鹅肉制品、鹅血、鹅油等生物制品加工龙头企业20家以上,实现综合产值100亿元以上。
(二)开展“双招双引”
强化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食品工业园以及知名企业全面合作,瞄准国内知名鹅产业链主企业,围绕保种育种、规模养殖、精深加工、预制菜、休闲食品、熟食餐饮等领域主动对接、靶向招商。全面开展鹅产业招才引智,构建“绿色通道”,着力引进一批鹅产业领域优秀人才。支持区内鹅产品餐饮企业与“卤大鹅”“吴山贡鹅”等品牌合作,共同打造金安鹅产品餐饮品牌。鼓励农投公司参与组建鹅产业发展龙头企业,指导并参与全区皖西白鹅保种、圈舍建设、标准化养殖、活鹅收购、产品加工、产品销售,带动中小规模场(户)规范养殖,形成完整的产业联合机制。到2027年,引进或培育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鹅产品精深加工企业5家,5亿元以上鹅产品精深加工企业2家,10亿元以上鹅产品精深加工企业1家。
(三)推进鹅产品精深加工
鼓励鹅屠宰加工企业加强对外战略合作,拓展和稳定销售渠道,有效承接起全区商品鹅出栏的主要销售市场,在活鹅市场价格低于养殖成本时,支持屠宰加工企业采取保底收购的方式,减少养殖场(户)经济损失。加强产学研合作,在深入分析鹅产品营养成分的基础上,研制开发“鹅头、鹅翅、鹅爪”三件套等预制菜、熟食制品、休闲食品,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研发鹅生物制品,扩大鹅产品绿色高端食品市场份额。到2027年实现全区年加工鹅肉产品7万吨。
(四)拓展鹅产品销售市场
坚持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线上整合全区现有电商资源,扩大线上销售量,在2022年销售30万只基础上,力争到2027年实现线上销售达100万只以上。线下织牢销售网络,在巩固原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加强六松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市场,依托金安在上海市松江区云间粮仓开办的“金美好物”展销馆平台,拓展市场销路。
(五)加大鹅品牌建设力度
引导、鼓励和支持开展鹅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支持鹅养殖、加工、经营企业组织申请注册商标,构建鹅产品“地理标志+企业商标”营销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融媒体等宣传媒介,加大鹅产品及制品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在长三角等区域中心城市,举办金安白鹅产品推介会,提高金安鹅产业及其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到2027年,实现全区注册涉鹅商标20个,获得“三品”认证3个以上。
(六)科学布局养殖产业区域
根据产业基础,在东桥、木厂、翁墩等皖西白鹅传统养殖集中区域建设种鹅扩繁基地和集中孵化育雏中心,以点带面,推动皖西白鹅养殖面上集群发展。在马头、淠东、三十铺、先生店、孙岗、椿树、中店、施桥、双河等有条件的乡镇,做到宜养则养,点状布局养殖区域。在张店、东河口、毛坦厂、横塘岗等乡镇充分考虑环境容量,推动种养循环、农牧结合,探索生态养殖新方向,推广牧草种植、以种促养,实现鹅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到2027年,全区白鹅年饲养量达550万只,其中种鹅存栏量50万只以上。
(七)强化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
加强皖西白鹅保种单位建设,支持现有两家皖西白鹅保种场开展养殖圈舍标准化改造,加强种群选育,扩大种鹅核心群规模,更新家系血缘,降低近交系数。开展皖西白鹅性能测定和遗传物质保存,丰富遗传资源,提高皖西白鹅种质资源质量。引进鹅育种生产经营龙头企业,深化与科研院校合作,建设鹅保种和育种中心,开展皖西白鹅保种选育、提纯复壮,培育生产性能稳定的优势鹅品种(系)。到2027年,全区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种鹅场(祖代种鹅存栏3000只以上或父母代种鹅存栏10000只以上)5家,将木厂镇皖西白鹅保种育种场建成省内知名种鹅企业。
(八)推进集中孵化育雏模式
在鹅养殖产业集中的东桥镇规划建设年孵化能力100万羽以上的标准化、规范化集中孵化和育雏中心。支持种鹅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光照、温度等环境控制技术,调节种鹅繁殖周期,提高繁殖性能,保障种蛋全年供应,实现全季节生产。支持种鹅生产经营企业购置现代化孵化设备,引进先进脱温设备及配套设施,采用恒温自动化控制、循环孵化方式,保障鹅苗稳定供应。
(九)坚持标准化规模化养殖
采取“政府主导、国企主建、镇村主管、企业主营”的建设和运营方式,鼓励农投公司等国有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设一批标准化养殖小区,由镇村管理并招引大型养殖企业入驻经营,开展标准化集约化养殖,创建一批部省级标准化示范场。支持和吸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小型养殖户、农村能人、退役军人、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民工等发展适度规模鹅养殖,推行“公司+基地+养殖户”模式,建立“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饲料、统一销售”的标准化养殖服务体系,扩大养殖规模,带动农民增收。到2027年,力争新建或改扩建年出栏5000只以上规模养殖场69个,新建或改扩建年出栏万只以上规模养殖场34个,新建10万只以上规模养殖基地4个。新增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个。
(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健全区、乡镇、村三级防疫网络,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乡土养殖“土专家”的防疫作用,充实完善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落实好疫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检疫、调运、屠宰等关键环节监管,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范动物检疫出证行为。强化养殖企业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其规范建立养殖档案,严格落实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疫病免疫程序,提高养殖企业疫病防控水平。力争到2027年,建立鹅疫病防控专家服务队2个,对全区规模养殖场每年开展疫病监测排查50批次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
成立金安区鹅产业跃迁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鹅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工作、责任、时限清单,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工作调度、考核评估、督导问责,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鹅产业发展。发挥产业协会和专业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鹅业全产业链各环节企业沟通交流,促进协同发展。
(二)强化要素保障
加大产业发展用地保障,盘活废旧厂房、闲置校舍、“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废弃和低效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存量资源,对零散一般农用地进行整合开发,保障鹅产业发展空间需求。利用现有水面资源支持鹅业发展。全力保障养殖企业生产道路畅通和人畜用水安全。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鹅养殖、屠宰、加工建设项目,落实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和环评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率。
(三)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涉农资金投入,尤其是加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力度,设立鹅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重点支持鹅保种育种、规模化标准化养殖、鹅产品精深加工、鹅产业相关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活动。加大财政资金对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申报争取地方专项债,用于鹅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园、标准化养殖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策性担保支持。持续扩大鹅特色农业保险业务范围,丰富鹅产业保险品种,引导养殖场(户)积极投保,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强化人才保障
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对接联系,培育和引进一批鹅产业发展紧缺人才,共同开发、推广、应用最新鹅业科技成果。鼓励和推动行业团体等机构,结合产业人才需求,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社会化培训,推广鹅集约化高效养殖关键技术、养殖废弃物生态处理技术、自动化环境控制技术等先进技术,培育一批鹅产业发展带头人,用现代畜牧业的发展理念和科技成果引领、支撑全区鹅产业发展。
附件:
1. 金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金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附件1
金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戚成功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丁德武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汪玉洁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 英 区发改委总经济师
熊 建 区科技局副局长
叶开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济宏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卫民 区住建局副局长
朱国富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水保中心主任
苏成刚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 东 区文旅局党组成员
徐迎春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区食安办专职副主任
郑书军 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许俊桥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魏治安 区交通局二级调研员
汪家成 区畜牧水产中心主任
陈云翠 区招商创业中心工会主任
周 毅 区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刁海洋 区林业中心副主任
冯金霞 金安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畜牧水产中心,负责全区鹅产业跃迁式发展日常工作,汪家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金安区加快鹅产业跃迁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23年—2027年)
一、支持开展皖西白鹅种质资源保护
对国家级、省级皖西白鹅保种场(保护区)年末存栏核心群种鹅超过1000只的,按照30万元/年给予补贴,用于开展皖西白鹅种质资源收集、核心群种鹅鹅舍改造、核心群种鹅更新、性能测定、种鹅场疫病净化、种鹅智能化标记、保种科研和遗传物质保存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鼓励种鹅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联合育种机制,培育符合市场需求的皖西白鹅、朗德鹅新品种(系),通过省级、部级认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补。
二、支持白鹅良种繁育
对皖西白鹅年末存栏种鹅数超过3000只、10000只以上的皖西白鹅种鹅场 (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每年分别给予 20万元、50万元补贴。对种鹅生产经营企业建设环境控制大棚,通过使用光照、温度等环境控制技术调节繁殖周期,实现全季节鹅苗供应,大棚建设面积超过500㎡的,按照1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主体一次性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购进优质鹅苗
区域内规模养殖场从原产地种鹅生产经营企业(孵化场)一批次购进2000只以上皖西白鹅鹅苗,符合皖西白鹅品种特征特性的,给予5元/只的鹅苗补贴,单个主体每年鹅苗补贴不超过 25万元。
四、支持建设规模化养鹅基地
采取“政府主导、国企主建、镇村主管、企业主营”的建设和运营方式,鼓励农投公司等国有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设标准化养殖圈舍,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租赁给养殖场(户)使用,按照投资成本收取年租赁费用。鼓励鹅养殖主体自建标准化鹅舍,利用闲置、低效设施用地或在原养殖场改扩建标准化鹅舍,新改扩建面积超过1000 ㎡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 100万元。
五、支持实施粮改饲项目
推广牧草种植、种养循环模式,扩展鹅养殖环境容量,对符合条件的鹅养殖场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甜高粱、高丹草等优质饲草产品参照中央财政粮改饲项目有关规定给予奖补。单个主体每年奖补不超过2万元。
六、支持保底价收购
根据市场行情和鹅饲养周期测算最低保护价,指导鹅屠宰加工企业与本地鹅养殖经营主体签订最低保护价收购协议,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保护价时,支持屠宰加工企业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并给予屠宰加工企业财政补贴,具体标准一事一议。
七、支持开展鹅产品精深加工
鼓励农投公司等国有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设符合要求的标准化厂房,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形成产业功能完备的鹅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园,招引相关企业入驻。对新引进的鹅产品精深加工等企业,投产当年产值达1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补。
八、支持品牌宣传推介
支持“皖西白鹅”“鹅肥肝”等鹅产品品牌对外宣传推介和市场拓展,对鹅生产经营主体参加相关省内农展专业展区布展的给予0.5万元/次奖补,参加省外农展专业展区布展的给予1万元/次奖补,单个主体每年奖补不超过3万元。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对鹅生产经营主体在圈舍建设、养殖、收购、加工、销售、冷链物流等环节的新增贷款,给予2%财政贴息,单个主体享受财政贴息不超过50万元;保险公司制定鹅系列保险政策,完善损失赔偿标准,抵御鹅养殖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商品鹅、种鹅分别按照6元/只、9元/只标准缴纳保费,财政承担 80%部分保费,其中市、县(区)财政分别承担35%、45%。
同类政策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执行。享受以上支持政策的对象为在我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