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9-00082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结果
内容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9-22
发布机构: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3-09-22
来源单位: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行政处罚结果【六金农(渔政)简罚〔2023〕2号】
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行政处罚结果【六金农(渔政)简罚〔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9-22 08:27 信息来源: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填报单位: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2023922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六金(渔政)简罚20232

某某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案

某某

 

某某

接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三里桥派出所移交,当事人陈某某在新淠河九里沟段发电站下游附近使用禁用渔具锚钩进行非法捕捞(自称是帮一个面熟的男同志照看一下渔具),约十分钟左右,被人举报,三里桥派出所民警及时出警当场将其抓获,现场无渔获物。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如下处罚决定:没收锚鱼渔具一套。

 

锚鱼渔具已没收

金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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