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2024年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工作项目的公示
按照《2024年六安市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为扎实做好金安区2024年农村改厕及与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南北结对共建区域为重点,全年完成2000户新改造农户卫生厕所及278户已改厕户维修提升。切实发挥全区18个改厕管护站点作用,做到及时清掏维修,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城乡污水管网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做好改厕治污衔接。
二、奖补标准
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原则执行,新改造农户卫生厕所奖补标准为1900元每户(其中省级资金500元/户,区级配套1400元/户),已改厕户维修提升奖补标准为500元每户(省级资金),上级改厕资金补助不足时,由乡镇财政负责兜底。各改厕管护站点运维奖补、改厕示范点建设奖补等依据本年度省级资金另行分配。
三、实施步骤
1.确定改厕计划。由农户自愿申请(有农户签字确认的改厕意愿书或申请表)、乡镇初审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复审、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全区2024年改厕计划(附件1)。
2.开展采购招标。各乡镇为户改厕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改厕模式,依规开展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确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工作。对每批次材料须留存质量合格证书、有镇或村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现场核验收货记录,区农业农村局将随机组织产品质量抽检,严防不合格产品投入改厕施工。
3.组织项目施工。各乡镇施工前须组织技术培训,施工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严格执行“首厕验收”制,由乡镇组织建设当年首个改厕样板,报区农业农村局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铺开。全面施工过程中,镇村要落实专人负责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后期与施工单位一同为改厕质量负责。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关于改厕施工监督。区农业农村局将随机开展改厕现场质量监督巡查与指导,并设立农村户改厕工程质量监督举报电话(0564-3268330)。
4.开展竣工验收。具体按照《安徽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修订版》执行(附件3)。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区级验收工作,各乡镇要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5.加强长效管护。改厕施工完成后,须制作改厕管护标识卡(牌)张贴到户,标注清掏管护和监督电话,明确户厕管护须知和农户日常使用管护责任。各乡镇要逐户开展改厕户满意度测评,没有开展满意度测评的或者测评不满意的,不予通过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积极发挥村党组织的桥梁纽带和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履职尽责,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民大会、板凳会,印发明白纸及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网络以及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厕所革命”有关政策、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原理以及后期的使用和维护等知识。
三是做好治污衔接。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对未完成改造的村庄,可以采用多户并联、整村改造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对距离镇驻地较近的村庄通过管网纳入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等方式将厕所、厨房洗浴等生活污水一并收集一体化处理,实现源头处理、一步到位。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模式。严禁厨房、洗浴等生活污水直接接入户改厕化粪池,中心村户改厕不能代替污水处理设施。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各镇、各村要安排专人规范保存农村改厕前、中、后的有效图片等信息资料,按要求建立改厕信息台账等档案资料(附件2)并在11月底前按质按量完成录入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统。
五是常态开展“回头看”。各乡镇要定期组织改厕质量“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要保障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完善问题发现和督促整改机制,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是加强监督考核。农村改厕质量及长效管护机制运行情况纳入区乡村振兴“擂台赛”重要内容,区农业农村局将牵头开展“月督查、季打擂、年评比”。按照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区级改厕配套资金将切块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乡镇予以奖励。
附件:1.金安区2024年农村改厕任务表
2.金安区改厕基础信息台账样表
3.安徽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
附件1:
金安区2024年农村改厕任务表
序号 |
乡镇 |
计划改厕户数 |
提升改造户数 |
1 |
三十铺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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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北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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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横塘岗乡 |
120 |
23 |
4 |
马头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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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木厂镇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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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孙岗镇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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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椿树镇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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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翁墩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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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先生店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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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双河镇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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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东河口镇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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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毛坦厂镇 |
38 |
15 |
13 |
望城街道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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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张店镇 |
260 |
9 |
15 |
淠东镇 |
307 |
39 |
16 |
中店镇 |
180 |
192 |
17 |
东桥镇 |
0 |
|
18 |
施桥镇 |
2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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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00 |
278 |
附件2:
金安区改厕基础信息台账样表
序号 |
乡镇 |
村组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号码 |
改厕模式 |
完成年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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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安徽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办法
(修订版)
为规范我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工作,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针对水冲式厕所,特别对改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作出了系列规定。其他类型厕所可参照执行。
一、验收主体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主体,依据本办法制定本辖区具体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验收工作。
二、验收对象
纳入改厕计划的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户。
三、验收内容
(一)整体验收:完成改造的厕所必须包含厕屋、厕具、化粪池,通水通电,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具备完整使用功能的,
不予通过验收。
(二)分项验收:
1.改厕模式选择方面。可以选择完整下水道式、三格式化 粪池、四格式化粪池(三池一地)、双瓮式化粪池、三联通式沼气池、净化槽式等模式。化粪池可以选择单户或者联户建设,单户或联户的化粪池应根据实际使用人数及日均用水量合理测定有效容积。公厕不能代替户改厕。
2.厕所选址方面。改造后的厕所应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对确实不具备进院入室条件的,要以方便农户使用为原则,在不影响村容村貌的条件下,就近住宅合理选择建设地点和建筑风格。化粪池应避开低洼和积水地带,靠近厕屋,具体参照有关标准或规范。
3.厕屋方面。厕屋应以砖石、混凝土结构为主,有门、有顶、有窗(或其他通风设施)和照明设施。装配式厕屋应结实耐用,并有防潮、保温隔热等基本功能,彩钢厕屋、简易板房等应不予验收通过。
4.工程和产品质量方面。分过程验收、竣工验收。过程验收,包括采购产品是否与招标产品一致,施工过程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等。竣工验收,包括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及施工质量标准,运行效果是否符合预期等。对施工质量、化粪池等改厕产品质量,按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予以验收。
5.厕所用水方面。应连接户用自来水或自建水塔,实在不具备水冲条件的,原则上可暂不列入省级及中央资金支持改造范围,已列入改厕计划的应不予通过验收。
6.厕所粪污处理利用方面。改厕后厕所粪污要有明确出处,宜接入管网处理的,则接入管网集中处理;不能接入管网处理的,要有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措施。对化粪池粪污直接外排的户用厕所,不予通过验收。
7.管护措施方面。改厕后应有相应的管护措施,张贴管护宣传标识。管护宣传标识内容含须知类、禁止类、鼓励类等。冬季上冻地区,应包含防冻知识。已建立管护服务体系的,应有清掏管护有效联系方式。
8.农户方面:按照一宅一厕的原则,由农户自愿申请改造,有农户签字确认的改厕意愿书或申请表。开展改厕户满意度测评,没有开展满意度测评的或者测评不满意的,不予通过验收。
四、验收程序
(一)首厕验收。
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实行首厕验收制。首厕验收由乡镇组织,县级复核。
(二)年度验收。
1.乡镇申请。乡镇在完成年度改厕任务、逐村逐户验收和录入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统后,以政府文件形式向县级提出验收申请。
2.县(市、区)级验收。县级可集中验收,也可分批次验收。县级组织材料检查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人员中要有相关领域专家和村民代表。依据核查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得出是否通过验收结论。验收通过后,对各乡镇网络报送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将验收结果报市级复核。
3.市级复核。市级组织本辖区内的改厕验收复核工作,复核结果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4.省级应用。根据市级复核结果,开展市县(市、区)农村人居环境绩效评估、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惩激励评定等。省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暗访、组织各市交叉互查、第三方满意度评估等,发现与验收结果严重不符的市、县(市、区),进行全省通报,责令整改。省奖补资金与验收结果挂钩,验收未通过的,不予拨付资金。
五、时间安排
每年12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工作;1月20日前,完成市级复核,并将复核验收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