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合同编号:
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参照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存在留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不同意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七、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集体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出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租赁物
(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代码 |
坐落位置 |
面积(亩) |
土地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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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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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出租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 。
三、出租土地用途
出租土地用途为 。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租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租金标准。
1.货币资金。即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
2.实物或实物折资计价。即每亩每年 公斤(大写: ) □小麦 □玉米 □稻谷 □其他: 或者同等实物按照□市场价 □国家最低收购价 为标准折合成货币。
3.其他: 。
租金变动:根据当地土地流转价格水平,每 年调整一次租金。 具体调整方式: 。
(二)租金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 元 (大写: )。
2.分期支付。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 年租金 元(大写: )。
3.其他: 。
(三)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土地;
3.制止乙方损害出租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5.其他: 。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3.其他: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出租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4.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5.其他: 。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出租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出租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出租土地,禁止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出租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出租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出租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其他: 。
九、其他约定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
□投资改良土壤 □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 □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其他: 。
(二)该出租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
(三)本合同期限内,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
(四)其他事项: 。
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出租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出租的土地交还给甲方。
(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十一、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 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六)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出租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出租土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 作为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 6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参照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存在留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不同意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七、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集体土地经营权入股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入股标的物
(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 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入股到乙方。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代码 |
坐落位置 |
面积(亩) |
土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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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股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 入股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 。
三、入股土地用途
入股土地用途为 。
四、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入股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六、股份分红及支付方式
(一)股份分红标准
双方当事人约定入股土地所占的
□出资额 (大写: )
□股份数 (大写: )
□其他: 。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股份分红标准。
1.按股分红。即根据□出资额 □股份数 □其他: 分配盈余或者利润。
2.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保底收益每亩每年 元(大 写: ),每 年调整一次保底收益。具体调整方式: 。 按股分红根据□出资额 □股份数 □其他: 分配盈余或者利润。
3.其他: 。
(二)股份分红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方式支付股份分红。
1.按股分红。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分配(□前一 □当)年盈余或者利润。
2.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保底收益 元(大写: )。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分配(□前一 □当)年盈余或者利润。
3.其他: 。
(三)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分红;
2.按照合同约定和乙方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益;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及章程规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入股土地;
4.制止乙方损害入股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入股期满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6.其他: 。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2.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3.其他: 。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4.入股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
5.其他: 。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入股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股利分红;
2.保障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益;
3.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入股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入股土地,禁止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入股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入股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入股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5.其他: 。
九、其他约定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
□投资改良土壤 □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 □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其他: 。
(二)该入股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
(三)本合同期限内,入股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 。
(四)其他事项: 。
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入股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股利分红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股利分红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入股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入股的土地交还给甲方。
(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入股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十一、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甲方出租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利分红,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 元(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六)乙方擅自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入股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入股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入股土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作为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 6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存在留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不同意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七、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租赁物
(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 亩建筑用地使用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出租给乙方。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地块代码 |
坐落位置 |
面积(亩) |
土地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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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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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建设用地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 。 出租建设用地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 。
三、土地用途
建设用地用途为 。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建筑用地 □现状 □拆除附属物并平整 □其他: 交付给乙方。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租金标准。
1.固定租金:即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 )。
2.变动租金:即第一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以后每年按照每亩 元标准递增或按照第 年租金的 %递增。
3.其他: 。
(二)租金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 元 (大写: )。
2.分期支付。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租金 元(大写: )。
3.其他: 。
(三)押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当事人约定,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大写: )。押金用于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的补偿费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于5个工作日内将押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经甲乙双方根据履约情况,无异议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四)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3.其他: 。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的建设用地;
3.制止乙方损害建设用地的行为;
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建筑用地使用权;
5.按照合同约定将出租的建筑用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
6.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7.其他: 。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依法依规利用租赁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展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承租的建设用地,禁止改变建筑用地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建筑用地使用权对外抵押担保、转租或者以合作的名义变相转租;
5.在承租的建筑用地修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等,经甲方同意后,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7.租赁期内,承租的建筑用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乙方不得阻挠。征占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原承租前地面附属物的赔偿费用等归甲方所有,经甲方同意修建、扩建的地面附属物的赔偿费归乙方所有。
8.其他事项: 。
八、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押金及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按时履约,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押金。
(三)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经营承租的建筑用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承租的建筑用地交还给甲方。
(四)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建筑用地使用权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九、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产生诉讼的,与诉讼相关的所有费用都由违约方承担。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建设用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甲方出租的建筑用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乙方支付的押金,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六)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承租的建设用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 作为违约金。
十、其他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建筑用地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书面协议。补充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双方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信息继续有效。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合同载明有效联络方式交给合法快递公司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 6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租赁业务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存在留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不同意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七、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出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租赁物
1.租赁物名称: 。
2.租赁物数量: 。
3.租赁物状态: 。
4.租赁物的用途: 。
三、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且甲方自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 元(大写: )。
(二)租金□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其他: 。
(三)租金调整模式: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变化,年租金按照 调整。
(四)租金使用:□现金 □银行汇款 □其他: 支付。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五、租赁物的维修
(一)甲方维修的范围: 。
(二)乙方维修的范围: 。
(三)因租赁物维修时间超过 日,甲方应当减少租期或延长租期 日。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出租物;
3.制止乙方损害出租物的行为;
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出租物;
5.按照合同约定将出租物交付给乙方;
6.其他: 。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承租物;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依法依规利用承租物开展合法活动,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承租物进行改善或增设它物,不得将承租物对外抵押担保、转租,不得以合作的名义变相转租;
5.租赁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
6.租赁期内,承租物被国家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乙方不得阻挠。涉及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若涉及甲方允许条件下,乙方改扩建部分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7.其他事项: 。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按时履约,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三)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经营承租物,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承租物交还给甲方。
(四)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物,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产生诉讼的,与诉讼相关的所有费用都由违约方承担。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出租物,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甲方出租的出租物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乙方支付的押金,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六)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承租物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
九、其他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出租物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书面协议。补充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双方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信息继续有效。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合同载明有效联络方式交给合法快递公司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销售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 6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销售业务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存在留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不同意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七、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销售 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采购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应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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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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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
三、质量要求
成品质量按照:□ 标准执行; □附产品样本; □其他: 。
四、包装要求
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及甲方的要求包装产品,包装费由 承担,包装物不进行回收。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乙方提前交货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六、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
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
(一)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后,甲方根据约定的□ 标准执行 □附产品样本□其他: 质量和数量要求进行验收并将结果通知乙方。
(二)验收发生争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要约束力,费用由过错责任方承担。
八、货款支付
(一)货款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预付货款 元(大写: );所有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元(大写: );保质期内未发生产品不能正式使用问题,支付货款 元(大写: )。
□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元(大写: );质保期内未发生产品不能正常使用问题,支付货款 元(大写: )。
□其他 。
(二)货款通过转账的形式支付。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九、保质期
(一)保质期内,如出现产品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产品,保质期维修或更换产品后重新计算。
(二)保质期内,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导致的产品出现问题或不能正常使用等,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货物,逾期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货款金额及支付形式,逾期超过3日,甲方应按照当时应付货款的万分之 (大写: ) 向乙方违约金。
(三)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地点、质量等交纳产品,逾期超过3日,乙方应按照总货款的万分之 (大写: )向甲方违约金。
(四)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产品数量、质量交货,如甲方同意,应重新定价,签订合同;如甲方不同意,可取消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五)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甲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毁灭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甲方负责提供印刷所需要的商标、标识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保障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具有其独享性,否则由产品知识产权产生的合同纠纷、诉讼等,由乙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约,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后续履约问题,如不及时通知,可要求赔偿,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销售活动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书面协议。补充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双方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信息继续有效。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合同载明有效联络方式交给合法快递公司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 6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入股事项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存在留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不同意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七、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集体 入股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入股标的物
经自愿协商,甲方以 作为标的物入股至乙方,占股 %。
三、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入股标的物使用权转移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 交付。如入股标的物为资金,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付入股的资金,此款汇入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
五、股份分红及支付方式
(一)分红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股份分红标准。
1.按股分红。即根据□出资额 □股份数 □其他: 分配盈余或者利润。
2.保底收益 +按股分红。保底收益每年 元(大 写: ),每 年调整一次保底收益。具体调整方式: 。 按股分红根据□出资额 □股份数 □其他: 分配盈余或者利润。
3.其他: 。
(二)支付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方式支付股份分红。
1.按股分红。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分配(□前一 □当)年盈余或者利润。
2.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保底收益 元(大写: )。乙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分配(□前一 □当)年盈余或者利润。
3.其他: 。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使用转账的方式支付分红金额。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分红;
2.按照合同约定和乙方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益;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及章程规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入股资产;
4.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入股资产;
5.监督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6.其他: 。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入股资产;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合法合规利用入股资产,开展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入股资产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股利分红;
4.保障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益
5.入股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
6.其他: 。
七、其他约定
(一)合同到期前 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商讨是否继续合作事宜。
(二)合同履约期间,乙方经营情况、财务收支等应当按月对甲公开。必要时,甲方可派驻财务人员、经营人员参与乙方经营管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
(四)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事项: 。
八、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业务合同
示范文本(试行)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 6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委托业务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存在留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不同意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七、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委托 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委托业务内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 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具体内容: 。
业务完成标准: 。
三、业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 业务的起止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费用及支付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
(二)费用支付形式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费用
元(大写: )。
□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预付费用 元(大写: );所有业务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后支付费用 元(大写: )。
□所有业务验收合格 个工作日内后支付费用
元(大写: )
□其他 。
甲方应该在付款日前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开具正规付款凭证,乙方不开具或开具凭证不合规,甲方有权暂付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费用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业务服务费用通过转账的形式支付。
甲方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五、验收
(一)甲方根据约定的业务内容、标准,在业务完成后
个工作日对业务进行验收并将结果通知乙方。
(二)验收发生争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要约束力,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开展业务,并对乙方提供的业务质量并提出意见建议,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执行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合法合规按时按质完成业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业务开展验收;
3.乙方应保证具有承担业务的资质和能力;
4.乙方在实施业务期间,应明确专人负责对接承接的业务,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在合同履约期间,乙方应当做好实施业务期间档案资料的归纳整理保存。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服务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服务费用退还给甲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费用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按时履约或对合同履约期间,发现的问题,多次提醒均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按时履约,乙方多次提醒,甲方均不履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产生诉讼的,与诉讼相关的所有费用都由违约方承担。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业务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委托业务项目或未按照甲方整改要求按时完成整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费用的万分之 (大写: )作为违约金。
(四)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给乙方的总费用中扣除。
九、其他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实施委托业务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书面协议。补充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双方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在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信息继续有效。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合同载明有效联络方式交给合法快递公司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安徽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市场经营主体协议
示范文本(试行)
六安市金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 6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组织联合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二、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三、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存在留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依法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同意的在选择项前的□打√,不同意的打×。
五、本合同文本中涉及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
七、本合同文本“当事人”部分,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农业农村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市场主体填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赋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八、本合同编号由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成立 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当事人
甲方: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二、市场经营主体情况
1.申请拟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名称 ,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2.成立的市场经营主体拟设地址: 。成立的市场经营主体所需的土地、厂房、设备等以 方式取得。
3.甲乙双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成立的市场经营主体承担责任。
4.成立的市场经营主体主要经营范围: 。
5.成立的市场经营主体经营期限为 年,经营到期前
天,甲乙双方再协商续期事宜。
三、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市场经营主体的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甲方认缴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认缴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甲乙双方应于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认缴的货币出资额足额存入新公司临时新账户或将非货币出资额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依法办理完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四、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范围: 。
乙方职责范围: 。
五、经营、财务管理
1.经营事务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若存在争议,依据出资额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2.财务管理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管理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操作流程。
六、盈余分配
1.双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市场经营主体分配当年净利润按照如下方式: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10%;
(3)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七、转让、追加及退出
1.成立 年内,甲乙双方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不得以其持有的股份份额对外抵押、质押及担保。
2.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甲乙双方同意后,按照原有出资比例增加资金。如需要通过增加第三个投资者来扩大发展范围,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退出,应提前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清算。如不再经营,清偿全部债务后,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或承担债务;如继续经营,按照目前退出方出资比例的市价进行收购。
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均视为违约,违反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大写: )。
九、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协议中关于甲乙双方的约定,若如成立的市场经营主体的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四)其他事项: 。
十、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