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26582/201707-0000003 信息分类: 行政强制流程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3-13
发布机构: 金安区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4-03-13
来源单位: 金安区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道路运输行政强制措施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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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道路运输行政强制措施 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4-03-13 11:06 信息来源:金安区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

 

发现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批准。受委托执法单位,

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所属行政机关批准

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按规定送达相对人

并告知其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申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相对人接受处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并制作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结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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