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道路运输行政强制措施 流程图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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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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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并批准。受委托执法单位,
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所属行政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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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按规定送达相对人
并告知其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申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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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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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接受处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并制作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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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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