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六安市金安区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实施细则》(试行)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速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农村道路客运作为连接城乡、服务民生的重要纽带,其安全性和便捷性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确保农村道路客运源头安全管理,规范全区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的联合审核,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全面完成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通知》(交运发[2014]2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六安市金安区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全面加强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的审核工作,确保农村客运班线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安全设施、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标准、运行限速等通行条件相匹配,从而保障农村群众出行的安全、经济、便捷。同时,《实施细则》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战略部署,是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
在总体考虑上,《实施细则》注重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农村客运班线的安全运行;
三是注重科学规划,优化农村客运班线布局和运力结构;
四是加强监管和服务,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实施细则》的研判和起草过程中,金安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深入调研了本区农村道路客运班线的实际运行情况,广泛征求了17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实施细则》的草案。该草案在提交区政府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实施细则》的总体目标是提升农村道路客运源头安全管理,规范全区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的联合审核工作,确保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安全设施、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标准、运行限速等通行条件相匹配。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确保“十三五”末实现全区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的目标;
二是提升农村道路客运源头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的联合审核工作;
三是优化农村客运班线布局和运力结构,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效率和质量;
四是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农村客运班线的安全运行。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审核范围,对新增(延伸)农村客运班线进行通行条件审核,涵盖对新增(延伸)农村客运班线的农村公路(含改造后需重新恢复通行及需延伸线路的农村道路)和等外公路(含途径等外公路)的通行条件审核;
二是制定了审核内容,对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安保设施状况及中途停靠站点情况的开展审核。具体包括:受限路段单车道隧道净高不低于3.5米,行车道宽度不小于4.0米,洞口两端应设错车道;途经桥梁技术状况不低于三类;受限路段和起始点增设必要公路安全设施。同时,根据公路等级明确了可通行的营运客车车长,如二级以上公路可通行各系列营运客车,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的三级公路可通行车长不超过12米的营运客车等。等外公路开通农村客运班线或途经等外公路的营运客车需符合特定要求,途经的农村公路要满足相关规定;
三是建立了联合审核机制,金安区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工作,局属相关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公路等级和车辆技术等级审核。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和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配合协助,负责公路安全设施、安全标识、车辆停靠点及拟投入车辆安全状况的审核。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交开通农村客运班线申请和相关材料,做好政策宣传及协调处理突发情况;
四是规定了审核程序,拟通行农村客运班线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交通运输局提交申请函,并附相关资料同时分送各联合审核成员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安排区运管所组织初步踏勘并提出初审意见。对满足通行条件的,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实地踏勘和联合审核。区运管所做好现场记录,形成书面意见和工作台账档案。通过审核的农村公路需满足相关条件,未通过初审或联合审核的由区交通运输局函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是细化了审核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严格农村公路技术条件审核,对四级及以上农村公路和等外公路分别依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审核,并征求等外公路所在地乡镇政府意见,提出限制性要求;建立审核工作档案,审核成员单位签署意见建议,明确整改内容和事项,审核通过的交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所有审核资料由区运管所归类存档;各单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违规,否则追究责任。
六、创新举措
《实施细则》在创新举措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联合审核机制,通过多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把关农村客运班线的通行条件;
二是注重科学规划和动态调整,根据农村客运市场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趋势,制定了《六安市金安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2018-2025)》。对全区客运班线经营实行公司化管理,科学规划农村客运班线,优化和调整运力结构;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核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为确保《实施细则》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推进实施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实施细则》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审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四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工作考虑方面,将继续深化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的联合审核工作,重点关注细则的实施效果评估和改进完善工作,以适应农村公路建设和客运发展的新要求;同时加强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和质量;并将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及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及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的工作任务;此外还将积极探索农村客运经营方式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模式,推动农村客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解读单位:六安市金安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负责人: 唐德生
联系电话:3637196
详细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金安交通大厦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