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交政〔2022〕101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股室: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金安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0日
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全区交通运输领域涉及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根据7月4日全国、全省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区部署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交通运输领域涉及燃气安全的风险隐患,坚持属地为主、深入隐患排查,密切配合协作,全面摸清底数、强化工作举措、抓好整改治理,坚决防范燃气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局属各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关交通运输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局机关相关股室和单位要加强指导督促并抓好直接负责事项落实,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一)排查整治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涉及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重大运输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承运车辆不符合规定要求、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应急预案未按照规范编制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对承运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在车辆运行期间,要督促企业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车辆和驾驶员加强动态监控管理,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安监股加强督促指导,区运管所、各交管所(执法中队)具体落实)
(二)排查整治系统内重点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系统内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食堂、人员密集客运场站、施工单位驻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局办公室、安监股加强督促指导,局工程股、各交管所(执法中队)具体落实)
(三)查处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行为。各交管所(执法中队)要会同有关单位按照《金安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负责对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非充装单位和瓶装燃气供应站点配送车辆从事非法配送瓶装液化气的车辆进行查处。(执法大队加强督促指导,各交管所(执法中队)负责具体落实)
三、进度安排
(一)自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8月5日)。各单位组织开展对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涉及燃气相关运输企业、重点场所、施工单位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气站及相关配送车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整改。
(二)集中执法检查阶段(8月6日至9月30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通过督导检查、联合执法、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涉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部署统筹,主动融入地方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中,在深查彻改风险隐患上狠抓落实。要督促交通运输领域涉及燃气企业切实加强风险管控,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强化督导检查。区局将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检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做好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要强化本系统本单位人员涉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普及,引导干部职工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涉气部件,确保生产生活安全。
(四)强化工作报告。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抓好落实,并于每个阶段的最后一日将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气站及相关配送车辆台账和《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统计表》(见附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建峰,QQ:862950196。
附件:1.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统计表
附件1
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实质效果,特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朱明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李 伟 区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葛言波 区局党组成员 工会主任
赵 亮 区局党组成员 执法大队长
成 员:唐德生 区运管所所长
张 磊 张店交通执法中队队长
广龙胜 毛坦厂交通执法中队队长
杨劲松 施桥交通执法中队队长
张 武 木厂交通执法中队队长
傅 军 金开区交管所所长
黄光辉 机动执法中队队长
潘申存 区局安监股股长
周建峰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周建峰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时堂、姜涛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和督促等工作。
附件2
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涉及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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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数量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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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车辆数量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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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数量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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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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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的 一般隐患数量(个) |
本期 数量 |
累计 数量 |
整改完成的 一般隐患数量(个) |
本期 数量 |
累计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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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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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运输车辆执法 检查次数 (次) |
本期 数量 |
累计 数量 |
查处非法运输车辆(辆) |
本期 数量 |
累计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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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一、涉及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情况”只需填报辖区内累计数量;2.“二、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三、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情况”需填报本期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数量和自工作开展以来的累计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