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乡村道路养护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2016〕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乡村道路养护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2016年11月21日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乡村道路养护和管理的
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区乡村公路总里程(水泥砼路面)为1907.344公里。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发挥乡村道路的功能作用,确保乡村道路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意见。
一、责任主体及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相关规定,按照“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道路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主导本辖区乡村道路管养工作,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管养业务指导工作,区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乡村公路养护的工作落实、政策贯彻、检查考评、资金拨付等工作。
本意见所指“乡村道路”是指2015年12月底前由政府投资、村民自愿筹资和社会捐资修建的水泥砼道路。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里程不少于1公里以上的道路。
二、管养内容及标准
乡村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大小,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
乡村道路日常养护标准要求路面无病害、无积水、无抛洒物,路基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桥涵构造物完好无破损,各类标志标牌齐全、完好,防护设施配置齐全。乡村道路的养护工程是指道路的大修、中修及改建工程,实施养护工程应按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履行相关管理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乡村道路路政管理是指未经允许,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挖掘、破坏和占用路基、路面等设施,不得利用道路打场晒粮、种植蔬菜等农作物,不得损坏公路标志、标牌、警示桩等安保设施。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确定原因导致道路及相关设施受损的,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如不能及时修复,须立即在损坏处设置临时警示标志,条件允许时再予以修复或更换。
乡村道路绿化必须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下,根据条件统筹实施,合理布局,体现地方特色,绿化设施应纳入道路管养范畴。
三、管养机制及模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进一步明确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管办”)的职能作用,专人负责,根据本辖区乡村道路管养里程的总量配备2~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一人必须是专职工作人员。
农管办具体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养护和管理,主要负责乡村道路的招投标或承包、日常巡查、安全维护、检查评比、养护资金的审核和支付、养护工程的预算编制、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乡村道路的养护可采取公开招标、承包或与村级其它公共设施统一集中打捆招标,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乡村道路的维护和管理。
四、资金筹措及管理
区财政按1000元/公里·年的标准,安排乡村道路日常养护经费补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按1000元/公里·年标准予以配套。
区财政每年将当年补助乡村道路补助总额的40%作为统筹经费,用于当年乡村道路的养护工程。乡村道路的养护工程每年由乡镇农管办负责编制上报至区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筹措养护工程经费,区财政给予该乡镇最高不超过当年日常养护配套资金总额40%的补助经费。
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乡村道路养护和维修的专项经费由区公路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编制并上报核准后,在区公路管理机构设置专账,专款专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套经费也相应设置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确保经费安全使用,严格财经纪律,不得挪用、挤占,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资金拨付及配套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于每年12月底前将管养的乡村道路本年度养护情况和下年度养护计划上报至区公路管理机构。本年度的养护情况包括养护督查、检查、路况、资金拨付的票据、维修工程等相关资料;下年度的养护计划包括养护合同、养护计划、配套资金及财务报表等内容。
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在每年底组织对各乡镇配套资金的筹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乡镇资金配套不到位或不足额的,扣除该乡镇当年的区补助资金。区公路管理机构要依据本办法对乡村道路养护情况进行督查,制定详细的量化考评办法,并依据结果拨付配套资金。
六、业绩考评及督查
区政府2017年将乡村道路养护纳入到政府目标考核。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要制定量化考评细则,于每年12月中旬前对各乡镇进行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将依据考核结果,对管养工作先进的乡镇给予奖励;对养护工作不力,名次靠后的乡镇给予扣除当年部分养护经费及全区通报批评处罚;对因工作严重不到位,造成道路失养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出现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全区乡村道路养护情况的督查、检查,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区政府。区财政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意见,做好乡村道路的财政预算安排,并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区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及时将审计结果上报区政府。区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的乡村道路养护情况专项效能督查,并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1、各乡镇乡村道路核准一览表
2、乡村道路考核表
附件1:
各乡镇乡村道路核准一览表
单位:公里
|
乡镇街名称 |
村道里程 |
乡道里程 |
总里程 |
|
清水河街道 |
3.3 |
2.68 |
5.98 |
|
望城街道 |
28.2 |
3.225 |
31.425 |
|
城 北 乡 |
61.216 |
12.313 |
73.529 |
|
木 厂 镇 |
129.597 |
14.702 |
144.299 |
|
淠 东 乡 |
89.718 |
30.934 |
120.652 |
|
翁 墩 乡 |
78.461 |
|
78.461 |
|
东 桥 镇 |
86.257 |
10.509 |
96.766 |
|
马 头 镇 |
57.812 |
15.086 |
72.898 |
|
三十铺镇 |
72.865 |
6.884 |
79.749 |
|
先生店乡 |
33.06 |
25.567 |
58.627 |
|
椿 树 镇 |
95.476 |
|
95.476 |
|
孙 岗 镇 |
130.985 |
13.05 |
144.035 |
|
双 河 镇 |
137.644 |
40.436 |
178.08 |
|
施 桥 镇 |
137.652 |
27.654 |
165.306 |
|
中 店 乡 |
62.366 |
29.495 |
91.861 |
|
张 店 镇 |
104.813 |
21.523 |
126.336 |
|
横塘岗乡 |
73.696 |
4.245 |
77.941 |
|
东河口镇 |
155.914 |
46.319 |
202.233 |
|
毛坦厂镇 |
57.506 |
6.184 |
63.69 |
|
合 计 |
1596.538 |
310.806 |
1907.344 |
附件2:
乡村道路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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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 |
|
日期: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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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内容 |
标准及要求 |
扣分事项 |
满分 |
实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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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基 |
1、路基边坡稳定、平顺; 2、边沟、排水沟通畅; |
每发现一处不到位扣3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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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面 |
1、路面无病害; 2、路面无积水; 3、无抛洒物。 |
路面养护不到位发现一处扣1分,病害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
15 |
|
|
路 肩 |
1、路肩平整、边缘顺适; 2、路肩无坍塌; 3、路肩无杂草、无乱堆乱放; 4、有绿化。 |
路肩缺损每发现一处扣1分,路肩有杂草、有乱堆乱放发现一处扣2分,宜绿化路段未绿化扣1分。 |
15 |
|
|
附属设施 |
1、桥涵构造物完好无损; 2、排水通畅无堵塞; 3、桥面清洁无杂物; 4、涵洞无淤塞; 5、标志、标牌齐全; 6、警示桩无损坏。 |
发现一处缺损,不到位扣1分,扣完为止。 |
15 |
|
|
内业资料 |
1、养护合同; 2、年初养护计划; 3、巡查日志; 4、养护台账; 5、其它各类统计报表。 |
每缺一项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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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配套 及其它 |
1、成立独立账户; 2、资金使用报表; 3、拨付凭证; 4、养护人员领用表; |
未成立财政专户扣5分,养护经费无签名领用表扣4分,其他每缺一项扣3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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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
1、挂牌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2、有专门办公场所; 3、有专兼职人员,至少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4、有相关制度并上墙; 5、配备专业养护机具。 |
每缺一项扣3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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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组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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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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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