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211-00050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4-02
发布机构: 金安区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24-04-02
来源单位: 金安区交通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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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02 17:15 信息来源:金安区交通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会评议活动由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的方式。 公众评议内容在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开展。

第四条社会评议对象为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各股室。

第五条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以上内容是否在局网站公布;是否及时更新。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

()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

第六条社会评议的主要程序:

()编制社会评议调查表。

()在局网站发布社会评议调查表。

()统计、汇总社会评议网,上调查表。

()公开评议结果。

第七条合理运用社会评议结果,作为各股室站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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