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并组织各资金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通过梳理资金下达及执行台账、细化分解自评指标与任务清单,实行分级审核、分类汇总,最终形成安徽省2024年度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材料。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64号),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126439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等。绩效目标随文下达。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中央预算资金分为两个批次下达,在中央预算资金下达后,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及时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和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皖皖财建〔2023〕1454号)、《关于下达2024 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4〕490号),足额下达项目预算126439.0万元及相关绩效目标。
2.省级财政资金安排及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安排省级财政资金共100000.0万元(皖财建〔2023〕1345号、皖财建〔2024〕491号),用于国省干线大中修项目。
3.年度绩效目标
2024年度,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为:完成2024年度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完成2024年度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计划;实施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里程较2023年有所增长;保持公路基础设施良好技术状况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公路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合计126439.00万元,全部分配至全省18个市县,项目资金到位率、分配率均为100%。经各市上报统计,地方财政资金146707.82万元,其他资金18385.98万元,年度资金总额291532.80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
全省各市(省直管市、县)财政部门收到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和省级资金后,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单位。经统计,2024年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实际使用91686.65万元,执行率72.51%;地方财政资金实际使用115245.48万元,执行率78.55%;其他资金实际使用16865.02万元,执行率91.73%。年度资金总额291532.80万元,实际使用223797.15万元,执行率76.77%。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361号)相关规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分批次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下达各省(区、市)。中央下达资金后,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预算管理制度等要求,分解下达至18个市县。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安防提升工程、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等。
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等相关制度要求,安排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由财政厅拨付下达至各市县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流程合规。各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36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度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共下达126439.0万元,实际执行91686.65万元,执行率72.51%。2024年,支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实施项目共577个,截至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6.80亿元;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评工作的通知》,2024年底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覆盖率达80%以上,较2023年有所增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2024年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会、推进会,高位推进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4万公里,实现库内安防设施隐患存量清零,有效保障农村公路桥梁通行安全。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截至2024年12月底,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实施项目共577个,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1083公里;2023年实施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覆盖率达60%,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率达80%,较2023年有所增长。已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2)质量指标。2024年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率达80%,全省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实施路段技术状况水平不断提高,已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3)时效指标。2024年,全省各市(省直管市、县)及项目实施单位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强化过程管理,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4万公里,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覆盖率达80%以上,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1083公里,当年计划投资基本完成,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项目实施不断提高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性,保障交通运行通畅,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解决了一定服务期限内的路面病害问题,处理了一定范围内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确保了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路网持续良好运行,延长了公路使用寿命,提高了公路通行效能,提升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公路安全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社会公众对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养护的成果较为认可,对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的提升满意度较高,优于80%的绩效目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据统计,2024年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执行率76.77%,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执行率为72.51%,地方财政资金执行率为78.55%,其他资金执行率为91.73%,总体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因前期手续办理导致开工较迟、项目跨年度实施等造成资金未在年度内及时支付;二是部分市县存在支付资金时先行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中央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其他项目的情况,导致上级补助资金支付率较低;三是由于地方财政资金困难,配套资金筹措难度大,国库资金调度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支付滞后。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落实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督促市县交通局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精细化、节点化管理,倒排项目工期,及时支付工程款,加快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绩效目标按期实现;三是督促各市县交通局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约束,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建立项目资金支付协调机制,及时进行资金归垫,提高资金使用合规性。
四、附件
2024年度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