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部分科室负责人的实施方案
关于公开选拔部分科室负责人的
实 施 方 案
为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中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创新选人用人方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建立人适其岗、岗得其人、人岗相宜的新机制,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院部分科室副职进行公开选拔。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执行力,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职工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拔职位
1、眼耳鼻喉科(眼科)副主任一名;
2、妇产科副主任一名;
3、护士长一名(临床);
4、安保科副科长一名。
四、选拔条件
1、眼耳鼻喉科(眼科)及妇产科副主任职位参选者,应为我院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含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大专(含)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2年以后出生),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优秀的业务素质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2、护士长(临床)职位参选者,应为我院一线护理工作人员(含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具有护师(含)以上职称,大专(含)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以后出生),具备良好的工作能力、优秀的业务素质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3、安保科副科长职位参选者,应为我院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含在编人员和自聘人员);竞聘者来院工作时间不低于10周年,40周岁以下(1977年以后出生),掌握一定的治安法律法规知识,了解安保管理常识,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选拔岗位、选拔条件、资格、选拔程序等事项。
2、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5月5日下午下班前到人事科报名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办、院办、人事科、纪检等部门组成,按照选拔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最终参选人。
3、竞选演讲
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5月9日下午现场抽签,确定演讲顺序,参选者就本人基本情况、德能条件、工作实绩和参选岗位的工作设想等进行演讲 (不超过10分钟),并由医院组织人员现场投票作出评价。
得票最高且超过半数者作为初定人选。如只有一人参选,得票数应超过半数。
4、公示任用
对初定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任职手续。
六、纪律要求
1、本次选拔由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
2、未尽事宜由院选拔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7年5月2日
抄送:区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