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8-00005 信息分类: 工作开展与整改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报告 发文日期: 2023-08-16
发布机构: 金安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3-08-16
来源单位: 金安区卫健委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反馈市卫健委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的整改报告(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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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馈市卫健委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的整改报告(第二季度)

发布时间:2023-08-16 10:21 信息来源:金安区卫健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我单位接到整改清单后,委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分管和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商讨相关细则,要求迅速抓好问题整改,并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医疗卫生领域工作常抓不懈,务实有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网上投诉渠道,网址错误”,“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内容不全”,“行政给付目录不规范”等问题,已及时更新并修改相关信息。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安排。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二、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对薄弱栏目认真加以整改,注重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完整性,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整改清单:

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公开内容 问题 整改情况/链接
1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1、如各类事项有统一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网上投诉渠道,主动公开即可;如无统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网上投诉渠道,请公开具体事项、事项对应投诉举报电话和网上投诉渠道。
2、如投诉举报电话有工作时间要求,请标明时段。
3、须公开受理单位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
网上投诉渠道,网址错误 https://www.ja.gov.cn/public/content/24526327
2 行政许可类事项 目录清单 公开本单位该类事项标准目录,要素包含公开事项名称、公开事项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咨询电话以及网上咨询方式等。
注:1、该类事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卫办秘〔2020〕248号)中该类事项。
2、该类事项具体情况请参考本单位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中该类事项清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中该类事项清单以及信息信息双公示网站中该类事项清单。
目录清单内容不全 https://www.ja.gov.cn/public/content/24543647
办事指南 公开本单位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类事项办事指南,公开要素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办理结果 根据本单位编制的卫生健康领域事项标准目录中行政许可类事项办理结果的公开要求,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信息,公开要素请参考行政许可决定书;也可以选择直接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书(此部分需注意个人隐私保护)。
注:1、结果公示时请注意标题命名方式,力求做到一目了然,便于查阅和搜索。
2、信息公开过程中需注意当事人隐私信息处理
3 行政给付类事项 目录清单 公开本单位该类事项标准目录,要素包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咨询电话以及网上咨询方式等。 1.目录不规范;2.行政给付事项,【办事指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一项复制粘贴,未修正,办理流程图错误 https://www.ja.gov.cn/public/content/25176088?shareKey=44095ec22a3a432f942bd580a3e62ac8
办事指南 公开本单位卫生健康领域行政给付类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公开要素包括申请材料、受理范围及条件、办理流程、咨询投诉渠道等。
注:1、该类事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卫办秘〔2020〕248号)中该类事项。
2、该类事项具体情况请参考本单位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中该类事项清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中该类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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