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305-00019 信息分类: 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医疗废弃物)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发文日期: 2023-11-08
发布机构: 金安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3-11-08
来源单位: 金安区卫健委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卫健委综合监督所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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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卫健委综合监督所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处置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11-08 11:10 信息来源:金安区卫健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卫健医秘〔2023〕20号)及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安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环委办〔2023〕26号),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我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及卫生协管员于10月9日至1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我所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现场重点查看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医疗废物暂存处的设置、医疗废物的登记、收集、转运、贮存以及医疗污水处理等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57份,责令整改22家,立案查处6家。
   下一步,我所将加强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监管,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限期未落实整改的医疗卫生机构,将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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