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1-00024 信息分类: 卫生监督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机构: 金安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4-01-15
来源单位: 金安区卫健委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金安区卫生监督、市场监管联合开展医疗机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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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卫生监督、市场监管联合开展医疗机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15 16:42 信息来源:金安区卫健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促进我区医疗机构药品合理应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4年1月11日,金安区卫健委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6家医疗机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现场两部门执法人员依据职能职责通过现场指导、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查看了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机构是否销售过期药品、医疗机构是否越级使用抗生素、医疗机构是否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等。此次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购进药品时未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个别医疗机构存在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制作文书记录,依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截至目前,我委立案查处1家。

下一步,我委将加大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就医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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