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一月份行政处罚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程序 |
案由 |
被处罚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1 |
六金卫医罚〔2023〕21号 |
一般程序 |
袁蕊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案 |
袁蕊 |
袁蕊 |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 |
没收违法所得558元;没收激光洗纹身设备1台、激光脱毛机1台、医用耦合剂1瓶、氯化钠注射液3盒;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
金安区卫健委2024-01-22 |
未履行 |
2 |
六金卫医罚〔2024〕1号 |
一般程序 |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益寿堂保健服务部未经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六安市金安区益寿堂诊所 |
冯立寿 |
未经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
没收违法所得22110;罚款人民币20000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金安区卫健委2024-01-29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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