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3-00004 信息分类: 卫生监督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金安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4-03-04
来源单位: 金安区卫健委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二月份行政处罚
号: 词:

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二月份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03-04 09:55 信息来源:金安区卫健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程序

案由

被处罚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1

六金卫传罚〔20241

一般程序

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青松村卫生室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等案

六安市金安区望城街道青松村卫生室

陈丽

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未及时运送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伍佰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金安区卫健委2023-02-29

完全履行

2

六金卫医罚〔20242

一般程序

六安市东波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经备案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案

六安市东波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陈磊

未经备案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罚款人民币2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金安区卫健委2024-02-07

已履行

3

六金卫医罚〔20245

一般程序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栖枫苑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及使用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栖枫苑诊所

李左宝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及使用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0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金安区卫健委2024-02-28

未履行

4

六金卫医罚〔20244

一般程序

李左宝非医师行医案

李左宝

 

非医师行医

罚款人民币3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金安区卫健委2024-02-28

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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