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2-00049 信息分类: 其他医用设备交易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发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机构: 金安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4-02-23
来源单位: 金安区卫健委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拟购置测评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号: 词: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拟购置测评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0:40 信息来源:金安区卫健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项目编号:JYZB-2024009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拟购置测评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时代新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幢9层901室

成交金额:贰万叁仟伍佰元整¥235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拟购置测评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患者服务系统(二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内容包括:定级备案、安全技术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工具测试、整改建议、编制测评报告。

服务要求: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咨询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应急响应服务、渗透测试服务、漏洞扫描服务、安全培训服务、漏洞跟踪服务、攻防演练服务、安全巡检服务。

服务时间:本次采购合同期一年

服务标准:出具检测合格报告通过公安部门审核后并发放相关证书。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文汇大厦26楼2623-2627室,联系电话:0564-327949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8)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址:安徽省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564-3228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文汇大厦26楼2623-2627室           

联系方式:0564-3279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64-3279495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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