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区卫健委)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区级标准 | |||||||||||||
1 | 区卫健委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 960元/人/年 |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女:1800元/人/年 |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女:1800元/人/年 | 本人申请—村级初核并公示—乡级初审—区级审核确认—市级、省级抽查审核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 每年12月31日前 | 0564-326161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2 | 区卫健委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并发症对象已纳入特别扶助对象范畴)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 子女伤残:5520元/人/年;子女死亡:7080元/人/年 | 子女伤残:7440元/人/年;子女死亡:9600元/人/年 | 子女伤残:8040元/人/年;子女死亡:10200元/人/年 | 本人申请—村级初核并公示—乡级初审—区级审核确认—市级、省级抽查审核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 每年12月31日前 | 0564-326161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3 | 区卫健委 | 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 |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 | 20元/人/月 | 20元/人/月 | 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核—区级确认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 每年12月31日前 | 0564-326161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4 | 区卫健委 | 计生助学成才资金 |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决定》(金政〔2013〕85号) | 农村独女、双女户家庭女孩考取一本和二本 | 一次性奖励3500元 | 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核—区级确认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 每年12月31日前 | 0564-326161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5 | 区卫健委 |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殡葬补贴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 一次性补贴2000元 | 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核—区级确认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 | 每年12月31日前 | 0564-326161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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