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404-00040 信息分类: 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医疗废弃物)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发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机构: 金安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4-04-25
来源单位: 金安区卫健委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开展重点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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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开展重点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25 15:58 信息来源:金安区卫健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我所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开展重点排查。截止425日,已经开展并完成了第一期巡查医疗机构废物、医疗污水处置的工作,共监督检查10家医疗卫生机构,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普遍提高了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重视程度,医疗废物能够做到正确分类收集、集中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符合卫生要求,医疗污水做到严格消毒,达标排放。但也有少数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交接登记不规范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要求限期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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