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202608-00015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其它 发文日期: 2026-08-26
发布机构: 金安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6-08-26
来源单位: 金安区卫健委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公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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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公告(6)

发布时间:2026-08-26 16:28 信息来源:金安区卫健委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14 号《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注销金安刘恩清中医诊所备案证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被注销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金安刘恩清中医诊所

  址:六安市东七里站小区3号楼103室

法定代表人:刘恩清

主要负责人:刘恩清

备案编号:PDY99627534150217D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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