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00001310601000/201904-0000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04-05
发布机构: 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2019-04-05
来源单位: 区扶贫局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政策咨询机关: 金安区扶贫局综合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4-3266626
称: 负责人解读:金安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号: 词: 扶贫

负责人解读:金安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发布时间:2019-04-05 10:25 信息来源:区扶贫局 阅读次数: 我要纠错 打印 【字体:  

一、产业脱贫

(一)特色种养业扶贫

“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推进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打造一批特色明显、附加值高、主导产业突出、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帮助搭建展销平台,支持“一村一品”产品品牌创建,推介宣传特色产品。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对孙岗镇、马头镇、东桥镇、淠东乡、双河镇等地贫困村,开展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大力实施“双千工程”(亩收千斤粮、亩增千元钱),推行粮食+经济作物的耕作模式,推广稻鸭共育、稻鱼共生等模式。我区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片、示范村、示范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在贫困村,在绿色增产关键技术物化补贴上给予重点倾斜。

发展特色园艺作物产业。大力发展蔬菜生产,支持在淠河经济带地区贫困村发展蔬菜生产,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日光温室、大棚等设施蔬菜,对于带动贫困户发展蔬菜生产和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安排申报相关涉农项目。发展茶叶、水果、中药材产业,支持毛坦厂镇、张店镇、东河口镇等乡镇贫困村发展茶叶生产,帮助推广无性系茶园,开展低产茶园改造,实施茶园绿色防控,开展茶叶标准园创建。支持双河镇、椿树镇、施桥镇、孙岗镇等南部乡镇贫困村建设桃子、葡萄、猕猴桃、山核桃、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帮助推广新优品种、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发展农产品深加工。

扶持畜禽、水产养殖产业。支持翁墩乡、东桥镇、中店乡、孙岗镇、三十铺镇、毛坦厂镇、横塘岗乡、先生店乡、城北乡、木厂镇等地贫困村发展皖西白鹅、霍寿黑猪、家禽、牛羊、兔等特色品种养殖。重点支持村内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水面资源条件较好的城北乡、孙岗镇、木厂镇等地贫困村发展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优先安排相关项目扶持,支持贫困村推广应用稻田综合综合养殖新模式,实现粮食和水产品双丰收。

注重发展休闲农业。支持在九十里山水画廊沿线乡镇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指导当地贫困村兴办农家乐、采摘园、休闲垂钓基地等,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业产品,支持贫困村休闲农业基础设施以及道路交通建设,兴建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加强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鼓励发展林业产业。支持横塘岗乡、毛坦厂镇、东河口镇等地贫困村依托林业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打造油茶、名特优经济林等特色基地。支持贫困村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优先安排林下经济和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项目。大力开展林业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提升贫困村贫困户林业致富技能。

(二)光伏扶贫

2015-2020年,全区建设光伏电站3.4万千瓦,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选择68个贫困村,每个村建设1座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计4080千瓦;选择10000户贫困户,每户建设1个3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计3万千瓦。

(三)乡村旅游扶贫

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园区、示范村。选择一批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旅游资源好、临近景区或园区、有鲜明特色、有产业基础的贫困村作为旅游扶贫示范村,积极开展村庄道路、饮水、用电、村容村貌、民居、厨房、餐厅、客房、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质量提升,打造“一村一景”“一村一特色”“一户一品”的旅游扶贫示范村。推进旅游扶贫示范村相对集中的地区集中连片开发,打造旅游扶贫示范园区,在示范园区内着重开展“十二个配套”工程建设,全方位支持构建乡村特色旅游目的地。

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推进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选择乡村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镇、村,打造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培育若干乡村旅游集聚区。培育美丽乡村、森林人家、特色景观、休闲农业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努力从“农家乐”向“乡村生活”“乡村休闲”转变,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等体验性、参与性新型业态和赏花、采摘、摄影、民宿、晒秋、婚庆、研学、写生、户外等特色旅游产品。重点开发美食、乡村民宿等系列产品。积极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种植绿色果蔬,开发本土特色产品及旅游商品,参与旅游业经营。实施乡村旅游四级联创工程,到2020年,争创6个旅游乡镇、8个乡村旅游示范村、40家以上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500万人次。

(四)电商扶贫

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对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的,鼓励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

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提高贫困村网上销售农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服务覆盖率。鼓励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贫困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建立直采直供关系。支持邮政、代销合作、气象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等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特别是向贫困村延伸,逐步建成区有服务中心、乡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强交通、物流、供销等部门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信息网络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

二、就业脱贫

依托产业发展扩大就业。把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和推动小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扶持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各乡镇街、有关部门、各类企业及社会资本在安排公共投资和农、林、水利、交通、通信、物流仓储建设项目时,应统筹考虑增加当地农民就业岗位因素,让贫困劳动者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对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创建乡镇(村)就业扶贫车间。引导适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产的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乃至农户家中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乡镇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用工单位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对进入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的)就业的贫困劳动者政府另外给予每月100-200元的就业补助。对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正常运营满一年,解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就业时间连续达6个月以上)达5人以上(含5人)的企业按照每个点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积极开发公共服务辅助岗位。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治安巡逻)、学校安全管理、水库安全管理、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公共服务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参与公共服务辅助工作。用工实体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政府另外给予贫困劳动者每月100-200元的就业补助。对安置贫困劳动者在辅助性岗位就业满一年的用工实体,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重点促进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对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力度,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就业准备活动中。离校前,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离校后,结合未就业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青年创业计划,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积累就业经验。

统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施脱贫培训“雨露计划”,完善就业为向导的培训机制,大力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培训后根据到企业稳定就业人数给予培训机构200元/人一次性奖励。贫困劳动者培训期间每人每天发给30-1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发放不超过6个月),让有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致富技能。实现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推广“工学一体”就业就学模式。大力推广“招工、就业、培训”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支持贫困户子女到皖江地区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工学一体”就业就学,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企业和职业院校1500元一次性补助,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贫困家庭子女3000元一次性补助。

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整合现有农民工创业园,鼓励乡镇、村盘活闲置厂房、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场地资源,为能人创业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孵化场所。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动员知名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和专业市场等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实训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发挥扶贫基地示范作用。探索将热心公益、经营良好、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农民工创业园、青年创业园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扶贫基地要适当降低招聘条件,优先聘用贫困劳动者,并与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扶贫基地要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在岗技能提升培训,为其提供住宿、餐饮条件或发放交通补贴。对扶贫基地内各类用人单位招用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三、易地扶贫搬迁

建设任务:“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全区103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规划建设建档立卡户住房约2.6万平米,同步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预期总投资约6000万元。

资金筹措:“十三五”期间,安排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约6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和引导农户自筹资金726万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06万元;国开行、农发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专项建设基金518万元,并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约3750万元。

四、智力脱贫

实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予以资助。对建档立卡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按国家规定,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本专科(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

实施职业教育脱贫行动计划。在实施好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基础上,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参加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组织实施的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助。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大力推行定向培养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通过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受教育年限,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大职业院校在区内招生力度,支持区内职业学校扩大区内定向招生计划,并引导毕业生在本区就业,最大范围吸纳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优质高等职业教育。

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教班)建设资源教室(中心)、配备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设施。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水平,2016年起,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切实保障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加大布局调整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体育场建设、图书采购、仪器设备购置,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使这些学校的教学、实验及学生生活设施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普通高中建设攻坚计划,扩大培养能力,推进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吸纳社会资金对贫困家庭高中生进行资助。

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充分发挥市场在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职责,全面推行金寨模式,整合区域内学历教育和各种职业培训资源及功能,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和培训作用;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切实改善金安职教中心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计划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支持各职业学校重点建设职业教育省级示范特色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和开放共享型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六安市艺术学校扶贫实训基地。

教育扶贫结对帮扶。鼓励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联合办学、集团办学、结对帮扶。组织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幼儿园、优质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幼儿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乡镇中心校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小学、教学点。统筹安排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对口帮扶普通高中。

五、社保兜底脱贫

农村低保标准量化调整。确保2016年底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85%,2017年底实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

探索农村敬老院向养老中心转型以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为抓手,深入探索农村敬老院向养老中心转型,积极探索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民生工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到2017年底,完成全区68个贫困村所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自愿实施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存量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的安全。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六、健康脱贫

代缴贫困人口医保参保费用。自2017年起,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

降低医保补偿门槛。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取消住院预付金,降低住院治疗补偿起付线。

强化大病保险保障。逐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逐步提高分段补偿比例。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医疗救助比例。搭建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农村贫困人口救治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

实行医疗兜底保障。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七、基础设施建设扶贫

(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县级公路畅通工程: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完成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使全区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公路或城区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公路。

乡级公路畅通工程:2016年至2017年下半年,完成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使全区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路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的公路。

村级道路畅通工程:2016年至2018年底,完成交通部认定的建制村通达路线窄路加宽改造任务和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完成68个贫困村内通往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道路网络。

(二)水利建设扶贫工程

安全饮水工程: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2016-2018年规划建设主要为管网延伸工程合计43处,建成后供水范围将覆盖68个贫困村,受益农村人口12.15万人。

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优先安排贫困村“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从2016年起到2018年底,利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贫困村库塘、堰坝、小水闸、小泵站等“八小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打通贫困村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好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淠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洼地治理、淠史杭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等项目,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7-2020)项目和水生态修复工推进小流域水环境优美乡村建设,到2020年底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加强水源涵养与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山洪灾害防治: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到2018年底前,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试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我区19条山洪沟治理工程,“十三五”期间每年推进1-2条山洪沟治理,不断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三)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投资升级。到2018年,基本解决农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到2020年底,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2千伏安/户,供电自动化、信息化和普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四)农村信息化建设

加快贫困村宽带接入和校园网建设。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八、生态保护脱贫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在保护好现有56.3万亩森林资源的基础上,依托林荫工程、森林村庄创建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并充分利用森林抚育经营、防护林建设等林业项目投入,改善贫困地区森林质量。同时本着精准扶贫的原则,对公益林地区的贫困户进行摸底排查,充分利用项目资金、区财政资金进行精准扶持。到2020年贫困地区实施造林面积2万亩,实施森林抚育面积4万亩。创建森林村庄50个,森林城镇5个。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8.5%,进一步巩固我区生态安全屏障。

大力发展林果经济产业。在我区中部及南部地区,大力发展以木本油料林、猕猴桃、桃等为主的特色优势林果经济产业。从2015年开始,每年新建500亩以上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到2020年全区林果经济林面积达到10万亩,产值达到5.2亿元。

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丰富的林下资源和空间环境,重点发展林药、林禽等林下经济模式,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下经济产业带,提高林地综合产出率,走出一条“不砍树也能致富”的生态发展新路子。

加快森林观光休闲开发步伐结合“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发展布局,充分利用森林生态景观资源,在林区着力扶持山区农民发展森林旅游人家、森林度假、观光等特色森林旅游项目,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到2020年,扶持打造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森林旅游人家、生态观光园25家。

优化绿化苗木产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部门服务的原则,加大贫困地区乡土树种培育产业发展力度。每年新育苗以桂花、朴树、三角枫等乡土树种为主的景观绿化苗1000亩。

九、金融扶贫

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实施“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加大扶贫企业贷款贴息、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及贫困农户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力度,优化扶贫贴息贷款流程,推动扩大承贷机构范围。加强扶贫贴息贷款执行情况统计、考核,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推广新型林权抵押贷款。加大与金融机构沟通力度,争取与更多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扩大林权抵押贷款企业试点范围,盘活林农林业资产,努力形成“资源增长、效益增收、社会增效”的良好局面。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十、社会扶贫

定点帮扶脱贫。健全完善领导联系扶贫工作制度,区级领导联系贫困村。压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双包”责任,完善定点扶贫牵头部门工作制度,建立定点帮扶干部管理机制,严格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确保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都有定点帮扶单位,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落实帮扶责任人,落实结对帮扶、定点脱贫,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精准对口扶贫。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积极从事扶贫开发,以帮助贫困人群为着力点,重点开展定点定向帮扶。组织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与贫困村进行一帮一的结对子,认捐、认建、认助,把用于扶贫的资金、项目用到农村脱贫最需要的地方,帮扶扶贫对象制订家庭发展规划,为其提供致富信息,协助其选项目、学技能,帮助向相关部门反映和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帮扶对象结成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一帮到底,直至脱贫为止。

民营企业帮扶贫困村三年行动计划。以民营企业为帮扶方,以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为帮扶对象,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动员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采取“多企帮一村” 、“一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针对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需求,引导帮扶企业“有什么帮什么”,利用三年时间为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志愿服务扶贫。充分发挥各类公益志愿服务组织作用,注重发挥青年学生、青年企业家、优秀社会工作者的作用,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志愿扶贫行动,动员各类志愿者参与贫困识别、贫困调研、助教支教、文化下乡、送医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培训等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社工专业人才的优势,深入城乡社区,特别是散居的、没有列入定点帮扶对象的留守贫困老人(残疾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为他们提供生活、学习、心理和安全知识方面的服务,为青壮年提供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就业援助、生计发展等方面的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和个人摆脱困境,逐步和全国人民一起迈向小康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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